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记忆的重要载体和代表,其不仅是最具传统和最鲜活明艳的历史文化,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主要资源和民族文明智慧的体现。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财政部也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列入了国家财政预算项目,这一切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但是受制于多方面原因,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依然是短板弱项,需要加强保护。
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保护队伍
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和形式相对比较复杂,建立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保护队伍是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基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担负着收集、整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工作,群众文化工作者是保护、承传非物质文化的主力军,专业人才是保护、承传非物质文化的生力军,培养和造就多层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刻不容缓。
加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在城市规划中充当智囊指导作用,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保护思路。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的过程之中,保护者必须尊重当地的文化特色,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价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通过有效实施一系列举措,让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得到充分展现,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同时带动县域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
加强非遗数据库建设和宣传工作
加强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数字化记录工作、非遗丛书编纂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有利资源,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介,积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网上集中展示。
办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厅,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工作,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文物系统的博物馆政策相衔接,为正常的展览运行提供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经费保障。
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宣传,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论坛、讲座、培训、交流等系列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上线下相结合,在保护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宣传展示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喜欢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作用,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艺人上讲台”活动,活动是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中宣传、教育、传播的最好途径。
加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基层,繁荣于基层,蕴涵着深厚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念,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之一。必须加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力度,扎实开展保护工作,明确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切实保障传承人传承活动的开展,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权,基层相关部门应当履行一定的保障职责。
针对传承人后继乏人现状,政府及相关部门可通过命名、颁发证书、提供资金扶持及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解决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努力拓展非遗传承方式,使其代代相传。鼓励传承人传艺授技,激发更多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历千百年的文化变迁,是动态的、可变化的,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传承人群在与历史、自然等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加工和再创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基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个艰巨而又漫长的任务,需要政府相应的部门对保护工作有充分认识,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保护方针以及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系周至县文化馆副馆长、周至县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
编辑:李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