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一词虽早在宋元间已出现,但古代并不普遍使用它,而常常使用“曲”、“乐府”、“剧戏”、“词曲”等,或分别使用“南戏”、“杂剧”、“传奇”等词。至本世纪初,王国维首先大量运用“戏曲”一词,用来指为演剧而写的剧曲或剧本。
王国维还认为真正的戏曲应有两个特征:其一是敷演一个故事,其二是代言体。前者划出了戏曲与其他韵文如诗、词、散曲等的界限,后者把戏曲与其他叙事作品如说唱文学等区别开来。
作为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戏曲,渊源自上古乐舞与宗教仪式活动。在其发展历史上,曾出现汉代散乐、六朝伎艺、隋唐歌舞戏参军戏、宋杂剧、金院本等多种艺术形态。元明清三代是古代戏曲的全盛期,其时的戏曲主要有三大类:南戏、杂剧和传奇。
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一些戏剧家把从西洋引进的戏剧形式定名为“话剧”,“戏曲”一名就常作为与“话剧”相对而使用,专指中国传统的戏剧样式。
于是,“戏曲”就不只是指一种曲子或曲本,而是指一种演出艺术的体系,渐而成了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
从时间上,它统括了从元明清直至近现代各个时期的中国传统戏剧,从空间上,它涵盖了昆剧、京剧以及数百个地方戏种类。
如今分布於全国各地的数百种戏曲情况非常复杂。
有的是经历过几个世纪的古老剧种,如昆曲;
有的是随着近现代新文化成长起来的新剧种,如越剧;
有的则是近年刚出现的剧种,如吉剧。
有的剧种的观众遍於全国各地与各阶层,如京剧;
有的剧种主要活跃於某些地区的农村,如花鼓戏;
有的剧种则属於市民文化,如沪剧,等等。
由於各剧种形成的时间差距很大,分布的地区很宽,因而各剧种的艺术风格也就相差很远:有的更像古代乐舞,有的则更像现代的轻歌剧,有的较多地吸收民间歌舞养料,有的却较多地吸收西洋戏剧的创作手法。可谓五彩纷呈,争艳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