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林格是以“遁世”而闻名的美国作家。一九五一年发表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使他一举成名。这部小说很快风靡全美,尤其受到青少年欢迎。尽管评论界对它褒贬不一,而美国的青年学生对它却一直情有独钟,后来,耶鲁大学等二百七十五所高校又都把它列为教材,其影响更是历久不衰。同时代的美国作家诺曼·梅勒曾说:“在整整的一代青少年和大学生的眼里,塞林格曾是美国最出色的作家。他是他们被放逐的领袖。”
然而,与大多数西方现代作品相比,《麦田里的守望者》情节实在单一。小说叙述了霍尔顿独自一人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的经历:出人于旅馆、车站,逛舞厅和夜总会,与女朋友一起看戏、看电影、溜冰和泡酒吧。他还曾一度想彻底摆脱眼前那令他讨厌的一切,到西部去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但由于他小妹妹的反对,他的出走计划最终落空,回家后不久就大病了一场。
像这样一部只不过以一个“问题少年”为主角,内容并不复杂的小说何以会勾起人们持久的热情呢?其奥秘也许正在于霍尔顿对成人世界的“反抗”和对大自然的“回归”意识。
这一反抗的具体表现就是所谓以“天真无邪的坦率言辞,鞭挞了虚伪、贪污腐化和道德败坏”。霍尔顿以他少年的率真与敏感洞察了这个“假和平时期”的无所不假:贵族学校培养英才的“校训”“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潘西有的是贼”,“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
他周围的世界污秽不堪,特别是矫饰虚伪盛行,这种现状实在令他难以忍受。像他这样一位天生不屑于“统一和简化”的少年,怎么能容忍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学校呢?他的唯一选择只有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霍尔顿那独特的反抗方式。即以游戏的、调侃的方式面对虚伪的人群与世界。他知道自己在“装腔作势”,字里行间也像嘲讽、椰榆别人一样对自我充满批判的意味。他曾说:“我老是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我见到他可一点也不高兴。”他与萨丽在汽车后座上拥抱,他随即自省:“我竟对她说我爱她,这当然是撒谎,……我真是疯了。
霍尔顿另一种反抗方式是虽身处现代化的繁华喧嚣的大都市中,但却憧憬和向往与世隔绝或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生活。小说中还有一个以往少有人重视但却耐人寻味的情节。表面看这是完全游离主线以外的情节。第一次是他决定离开潘西去历史老师斯宾塞先生家告辞时,一边就老师给他不及格的事信口胡扯,一边却想到冰湖和野鸭:
但奇怪的是,我一边在信口开河,一边却在想别的事,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都到哪里去了?我一个劲儿琢磨,湖水冻严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哪儿去了。
此后,小说中有三处写到霍尔顿关心这些鸭子。费人寻思的是,所有这几处,包括他酒醉时的深夜这一次,充斥于满篇的调侃和“脏话”以及夸张的语言突然消失了,无论对话或叙述都显得平和严肃,这不能不使人揣摩作者这样处理的用意。
联系到霍尔顿想远离尘嚣,想到山林中去,想到“没有一个大人的”只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做游戏的麦田里“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想到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跟我一起住在我的小屋里”,可知:“冰湖”和“野鸭”并非信笔所致,无疑是一种暗示和象征:前者是霍尔顿极力逃避的社会现实;后者正是霍尔顿这样向往自由而又势单力薄、孤独难忍的少年。霍尔顿关心冰湖中的野鸭实在是种同病相怜!
正因此,他的态度才那么认真诚挚,语调才那么严肃正经。于是,作者把小说最终定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一个看起来颇为费解的名字的原因也有了答案:他写的是一个与现实格格不人的二十世纪的“个人反抗者”的形象,并且煞费心机又含而不露地对这位反抗者秉承几世纪前的先哲们即已提出的“回归自然”式的反抗方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赏。
作者表面上漫不经心提到的霍尔顿的“冰湖”和“野鸭”、“山林”和“麦田”,但这其中包含着一切智者的共同信仰,这就是对自然近乎“神性”的结构、秩序最至深的敬畏和激赏。只有作这样的理解,庶几谈得上对霍尔顿这个形象超乎其年龄意义的深层次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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