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中国姓氏有着悠久的历史,大部分英美国家的姓出现在公元1000年左右。当时的世界和现在不一样,普通居民大多生活在方圆五公里以内的生活区里,每个人都认识自己的邻居,所以只要懂得名字就好了。而那些跑到外面世界的人,总是在名字后面备注上自己来自哪里。甚至连国王、主教都不例外。
奥卡姆的威廉,生活在奥卡姆
公元11世纪,真是欧洲中世纪特别好记的分界点。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增多,社会也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变动,比如我们以前介绍的科技和文化,当然也包括今天说的人们的姓。
人口变多了以后,光称呼名字就不足以区分朋友和邻居了,这时,在名字后面“备注”的就不能光是地名,因为同一个村庄可能也会有很多相同名字的人。于是,各种各样的备注方式(姓)也就被发明了出来。
历史学家发现,姓的使用是从南部逐渐扩散到北部的,同时贵族是这种备注方式最早的使用者,他们通常在名字后面带上自己家族,以标榜显赫的身份。这是个漫长的过程,直到15世纪,大多数的姓才成了能够被后世传下去的系统。
学者研究发现,英国的姓大约有四种来源。
第一种来源当然是父亲(或母亲)的名字,这种方式常见于斯堪的那维亚国家。通常是给父亲的名字加上前缀或者后缀。最明显的是加上“son”的后缀,还有盖尔语的“Mac”,诺曼语中的“fitz”和爱尔兰语里的“O”以及威尔士语中的“ap”。
于是,约翰逊是约翰的儿子,麦克唐纳是唐纳德的儿子,菲兹杰拉德是杰拉德的儿子,奥尼尔是尼尔的儿子。
大作家菲兹杰拉德祖上可能是诺曼底人
奥尼尔呢……他的养父是爱尔兰来的
第二种来源是生活地区的名字。这也是我们在开篇说到的那种思路。但在11世纪以后,这种思路有了比较大的延展。因为它是“法国人”征服者威廉传到英格兰的。很多贵族跟着威廉从老家搬到陌生的英格兰,于是就用原来生活地方的地理标识来辨别身份。所以很多英语中的姓都和诺曼底地区的地名有关,可以追溯到他们确切的出生地,不过有一些无从稽考了。
比如阿特伍德(Atwood),我们只知道这是一片森林,可是现在已经消失了。还有一种类似的是方位,比如威斯特伍德(Westwood)、伊斯特伍德(Eastwood)。代表的就是西方的森林和东方的森林,布鲁克斯(Brooks)住在溪边,丘吉尔(Churchill)则住在小山上的教堂边,而内维尔(Neville),则是从法国塞纳省诺伊维尔(Neuville)来的,帕里斯(Parris)呢,当然是巴黎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