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山检察
“过去荒芜的农田现在已经实现了复垦,这一大片稻谷很快就能丰收了!”近日,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曾经荒芜的农田现场“回访”时,周围的村民向检察官说道。
然而,在一年多前,这片占地面积近20亩的稻谷地,还处于荒草丛生的状态……
荒芜的近20亩农田
近20亩基本农田为何会荒芜?事情要从这处农田的流转承包说起……
数年前,该处农田所在村委会将该基本农田地块与相邻的林地性质地块一同流转给第三方经营使用,但相关第三方在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后,仅将林地地块用于种植苗木,对近20亩的基本农田地块则未进行耕种。就这样,这处近20亩的基本农田在此后数年间一直处于荒芜闲弃状态。
(整改前)
“耕地出租给老板以后,就没种过粮,感觉挺浪费的。”附近村民发现这一情况,遂将该线索反馈至金山区检察院。
公益诉讼助力耕地复垦
接到线索后,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通过无人机技术对农田地块进行航拍标注测量,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农田近年来种植情况,向行政机关和当地村委会调取土地性质材料、土地流转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都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经调查后,检察官发现涉案地块确系基本农田,但由于相关当事人承包后未进行耕种,长期处于荒芜状态。基本农田抛荒不耕种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影响到基本农田资源的有效利用,危害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