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一种狗*人于无形,走过夜路的车友都遇到过,他们用自己低下的素质照亮了黑夜的寂寞。这个群体遍布国道、高速,每次相遇都让我咬牙切齿,他们挑战着道德的底线,法律却对他却束手无策,这就是远光狗。
在调查“最无法容忍的开车恶习”中,滥用远光仅次强行变道之后。然而车在变道前有章可循,远光则防不胜防。在我的驾驶生涯中,大致遇见过几种远光狗。
一、明知故犯狗
明知故犯即是下意识的叛逆,他们从来不会在意法律的约束,更不屑对向车辆频繁切换的灯光提示,就好比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对嫌弃的眼光和怒骂,这种远光狗不以为然。
二、知错能改狗
这种司机在收到礼貌性的灯光提示后,会关掉远光灯,既然有如此觉悟,为什么不第一时间自觉关掉远光呢?
还有的远光狗会将灯光暂时关闭片刻,等你过去后立即再开启远光,好像只有在远光状态下,他才能看清前路。
三、稀里糊涂狗
一般以新手居多,他们大多分不清远光和近光的标识,甚至根本不知道左手的拉杆往前推一下的意义,可能在他们眼里,灯变亮了就是唯一的意义。
四、紧随其后狗
当后视镜和反光镜突然在光晕中沦陷,后方远光狗开始全军出击。
必须要说的是,后方远光灯带来的危险远比来自前方的更严重,忍耐这个过程的心情足可用两本著作形容,《论持久战》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肯定是违法行为,在会车时不关闭远关灯将被处罚100元并扣1分。遗憾的是,这样的法规让大街小巷跑满了“流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