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情节涉及很多法律问题,今天给大家分析其中一个,即《婚姻法》中对过错方认定,共四点:1.重婚,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1、3、4当然很好理解,而该剧中讲述的就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问题”
在本集之前,被告举出了一份在付小夏(原告的婚外情人)窗边拍摄的不雅视频,其内容因涉及庄宇和付小夏的个人隐私而被排除掉了。那么,抛开非法证据不谈,仅仅拍摄一次配偶出轨的不雅视频,能不能作为配偶是婚姻中的过错方的证据呢?
答案是,不能。
经常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问,自己的配偶在网上约过女孩子,或者去酒店开过房等等,怎么才能找到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呢?
听到这样的问题,我通常会先告诉当事人,一次两次的出轨并不是《婚姻法》中的过错方,很难取到不侵犯对方隐私的证据……
同居,是共同生活。因此,在《金牌律师》中,被告的该份证据,时间的跨度长达一个星期之久,包含每天的早上和晚上。证明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原告与付小夏同进同出,共同生活,这就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也就是说,在诉讼中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不要证据对方与婚外情人做了什么,需要证明的是他们在一段时间内生活在一起。
这是一部很精良的电视剧,在这一段中,苏东全称叙述的是原告有“婚外同居”的行为,而不是“婚外情”,用词非常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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