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判的程序上来看,法庭既参考了欧洲中世纪的司法流程,又糅合了当代英美法系对抗制诉讼(adversary system)的一些特点,从而让观众产生一种既熟悉又新奇的观感。整体而言,整场审判虽然是被人为操纵,但在形式上却基本遵循了“正当程序”的要求,如经过了被告答辩、证人出庭作证、控方指证、被告最后陈述等必要环节,甚至还允许被告向证人发问。这样的一套流程包括证人作证前宣誓的细节代表的正是英美法系的司法传统。
当然,必须要承认,相比于当代英美国家的法庭诉讼,剧中的审判程序显得并不是那么严格和规范,如并没有严格区分控诉人(prosecutor)和证人(witness)的角色,而是搅和在一起。还有,由于没有律师在法庭上发挥作用,向证人发问的工作主要由法官来完成,从而透露出几分职权主义的色彩。不过,这样的做法与英国中世纪的实际情况应该相距不远。
剧情中并没有安排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或许在作者看来那样是多余的。或许,略显粗糙的程序才更贴近历史的真实。对此,法庭剧发烧友们可能要失望了。不过,发烧友们的情绪一定会因为提利昂震撼人心的最后陈述而得到极大的弥补。
原本,在兄长詹姆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提利昂已经做好了接受有罪判决的心理准备,因为泰温答应只要詹姆卸任御林铁卫、继承凯岩城公爵之位,就免去提利昂一死。然而,提利昂的情人雪伊的出庭作证彻底地打破了提利昂的心理平衡。
情人的背叛让小恶魔爆发
雪伊因为误解了提利昂的好意因而由爱生恨,此时昧着良心指证提利昂害死了乔佛里。面对爱人的背叛,而且把往日亲昵之私公之于众,一直以来遭受歧视和侮辱的“小恶魔”终于爆发了,他发出了狮子般的怒吼:
“我的罪就是生为侏儒!”
“我这一生都因生为侏儒而受到审判。”
提利昂超出常人之处在此时表现得淋漓尽致,愤怒并没有湮灭他的理智,相反,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遭受审判的真正原因不是别的,恰恰是人们的偏见和歧视。铿锵有力的声明与其说是辩解和供述(confession),不如说是一种控诉(prosecution),控诉命运的不公,控诉人心的险恶。
提利昂的无忌放言揭示了偏见、歧视与冤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情况即便在法治昌明的当下也无法完全避免。就此而言,这场戏的艺术震撼力其实源自于对现实的穿透力。
这场审判被提利昂的愤怒推向了高潮。“我知道在这儿得不到正义,只有让天上诸神决定我的命运,我要求决斗审判!”
对欧洲历史和西方法律文化不了解的观众可能会觉得这是提利昂绝望之际的破罐子破摔。其实,提利昂的这一选择固然有情绪化的成分,可是也是符合七大国的律法和习俗的。
事实上,这不是提利昂第一次主张这一权利。在《权力的游戏》第一季中,提利昂被临冬城夫人凯特琳·史塔克押送到鹰巢城接受审讯,凯特琳认为行刺儿子布兰的幕后凶手正是提利昂,鹰巢城夫人莱莎·徒利也指控提利昂谋*了自己的丈夫琼恩·艾林。面对这两项指控,机智的提利昂依据王国的律法和惯例选择了决斗审判,并且在雇佣兵波隆代理出场的情况下战胜了对方的代理骑士,成功地摆脱了指控。
第一次决斗审判后跟随提利昂的波隆(图中)
令剧迷们印象深刻的是,鹰巢城不仅尊重了提利昂选择决斗审判的权利,而且在输掉了决斗之后也没有为难提利昂,任由提利昂扬长而去。这一情节设计向观众们展示了乱世中可贵的法治精神,同时也可以在西方法律史上找到实际的参照。
决斗审判(A trial by combat),又称司法决斗,是在欧洲历史上长期盛行的一种司法审判方法。通常,决斗审判多被运用于疑罪的场合,用中国古话讲就是“虚实之证等,是非之理均”,即原告和被告都声称自己有理,而且都举出了貌似不可辩驳的证据。千百年来,这类疑难案件一直是实务部门感到棘手的司法难题,面对此类难题,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的人们往往有不同的思路和不同的方法,而古代欧洲人则选择了决斗审判。
公元501年,日耳曼勃艮第国王耿多巴德鉴于当时诉讼中的伪证泛滥,明令在审判中可以通过决斗来取“证”,由此揭开了司法决斗的历史序幕,并被日耳曼诸国所普遍仿效。决斗审判的出现和被广泛适用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即勇敢的人是胸怀坦荡的,而怯懦者则心怀鬼胎,是以,凡在决斗中勇往直前并获胜的一方,必然是清白的一方。
同时,这种审判方法亦可以看作是神明裁判的一种具体形式,无论是日耳曼民族的早期宗教还是后来为欧洲人普遍信奉的基督教,都试图让人们相信,神和上帝只会青睐和庇佑那些清白正直的人,是以决斗的结果就是神和上帝意志的体现。
今天的人们可能会觉得决斗审判过于野蛮和愚昧,其实这种审判方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这一点早为论者所指出(参见李昌盛《英国决斗式审判的“理性”和“正义”》,《人民法院报》2010年7月16日第七版)。
在科技发达、证明手段多样的今天,按理说决斗审判早已失去用武之地,然而实践中偏偏有人尝试以这种方式来解决纷争。据美国猎奇新闻网站odditycentral.com报道,美国纽约一律师因案件败诉、客户跑路,而被对方公司告上法庭。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该律师向法院申请,要求与原告来一场决斗。
他的理据是,决斗审判作为英国普通法上的一项权利从来不曾被纽约州的法律或是任何美国法所否认,而依照宪法第九修正案的精神,它应该被看作是人民的保留权利。诸如此类的案例反映出正是西方传统法律文化对于当代司法实践的一种影响。
提利昂不止一次地被人误解和诬陷,凸显了这个人物的悲剧色彩。而角色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端在于他不甘屈从于命运的捉弄,他要反击,他要抗争。他对虚伪的世间律法已经彻底失望,为了自证清白,唯一的出路只有诉诸于更高层级的法,这个上位法我们可以称之为“神法”。
“神法”借由决斗审判这一具体形式在《权力的游戏》中多次展现,揭示了冰与火的时代律法和正义的多层次性。而提利昂的选择虽然惊世骇俗,却符合人物性格,也符合故事所依托的西方历史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