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这算是肇事逃逸吗?
9月28日,临近中秋、十一双节长假最后一天,下午16时左右,夲人驾车进京至杜家坎收费站口,突然从旁窜出一车猛地撞到我车左后方,我夲打算下车查看并与肇事者理论,无奈余光中瞅见后面有车辆向我驶来,我便打着双闪慢慢驶过收费站口约30m,并打转向灯停至路边,想着肇事车辆会跟着我车来自觉处理。但约等了3分钟并没见有人或车跟来,便下车看了自己车损情况暂没大的状况,往回(收费站口)方向走并探望未见停有肇事车辆或人员,我便回去上车驶离了。 10月3日接到北京房山区燕山交通执法大队交警个人电话,说有人事故报警要求节后去处理。 10月10日,到燕山交通执法大队接受处理,经交警人员调取录像认可事故事实及对方当事人的责任,但却定性我为肇事逃逸,被处6分和1800元处罚。 夲人认为处理事件的交警,罔顾事实颠倒是非黑白,已申请行政复议。大家认为,我是肇事逃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