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6.2.19 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氮气或其他气体气封的甲B、乙类液体的储罐还应设置事故泄压设备。
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6.4.4 下列储罐通向大气的通气管管口应装设呼吸阀:
1 储存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
2 储存甲B类液体的覆土卧式油罐;
3 采用氮气密封保护系统的储罐。
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6.4.4 污油罐及污水沉降罐顶部应设呼吸阀、阻火器及液压安全阀。
4、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5.1.7 储罐呼吸阀应配置阻火器,阻火器应为耐烧爆燃型。
5、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5.5.2 烃蒸气回收系统的油罐应配有呼吸阀、液压安全阀(或液封)及自动补气阀。
6、GBT 37327-2019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
8.6.1 常压储罐用呼吸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8.6.2检验前应审查以下资料;
a)呼吸阀的产品型号、操作压力等级;
b)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
c)运行周期内的在线检查记录;
d)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8.6.3检验前应明确检验项目及合格标准,并取得使用单位认可,使用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8.6.4呼吸阀的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开启压力通气量和泄漏量试验等呼吸阀的外观应无异常锈蚀、泄漏和杂物堵塞。
8.6.5呼吸阀的开启压力、通气量和泄漏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7、2019年78号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 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