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江西九江一网友小郑(化名)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九江市委*反映,其孩子于2015年9月20日出生,今年达到入学年龄,需要在9月份就读小学。从出生开始,孩子户口在柴桑春天小区,全家也住在该地。该房产登记在其父亲、孩子祖父名下。彼时,小郑夫妻双方名下并无房产。
近两年,小郑父母购入一套位于联泰·万泰城的新房,因贷款问题将房子登记在小郑名下。当其去往柴桑春天附近小学——鹤湖学校报名时,学校方以其父母名下有房子、材料准备不充分为由,拒绝为其孩子办理报名手续。
近日,九江市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对此回复到,经了解,柴桑春天房产在小孩祖父名下,对于三代关系的适龄儿童,要求是其父母在城区没有其它房产且三代人在同一户籍,但在你们名下有一套联泰·万泰城的房产。因此,小孩不符合报名鹤湖学校的相关条件。
九江经开区党工委办公室解释到,根据公办学校学区学生确认要求,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公办学校。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其就读公办学校。
仅本人户口“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须在办理更换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后办理报名手续。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薄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相应的学区所在地学校报名。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同时,根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对具有当地户籍且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房产)三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不动产(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述四项证件到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在公办学校学区学生的要求上,上海市浦东新区与九江市经开区有所差别。前者要求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后者则要求其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房产)三地一致。
“领导留言板”显示,2021年6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回复网友关于“儿童入小学,符合入学条件却不能对口入学”的留言时道,根据《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操作细则》本区户籍“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黄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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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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