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单是编辑们的看法,纳博科夫的一个朋友就劝他不要署真名发表,他也曾慎重考虑过这事。
读过这本书的人不会忘记,书的前面有一篇《序》,而《序》的署名是小约翰·李博士。
在《序言》里“小约翰”说
这些文字是来自一个叫“亨伯特.亨伯特”的嫌疑犯的叙述,他在案件开庭审理日前几天因冠状动脉病发去世,他的律师,也就是小约翰的亲戚,根据这位委托人的嘱托,请他编订这本书。
无论这个假的署名还是序言内容,甚至扉页的“献给薇拉”(纳博科夫的妻子),纳博科夫显然都在撇清:
那不是“自传”,自己也不是“变态作家”。
根据这本书,曾拍摄过两部同名电影。
1962年版的电影
这个叫亨伯特的是个刚离了婚的中年男人,他是个作家,来自欧洲,在美国某大学接受了个教职,想利用长长的假期写点东西,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女房东黑兹的家。
黑兹是个相貌普通的寡妇,独自带着十二岁的女儿生活。亨伯特吸引了她,她希望他能住进那栋房子,房租低得出奇。
然而亨对她和房子都不感兴趣,打算离开时,在她家的花园里看到了她的女儿,一个十二岁的性感少女。
她就是洛丽塔。
她一下子抓住了他的视线,他因此马上就住进了她家。
1997年版的电影里加了一个细节:
这个叫亨伯特的男人年少时曾有过一段初恋,那是个十二岁的女孩,叫安娜贝尔,他们彼此疯狂笨拙不顾体面地相爱,然而还没找到机会交欢女孩就突然生病死了。
看到洛丽塔时,如同看到了昔日的她,他一下子被吸引了。
在原著里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女,是两部电影里都没提到过的,那就是在去洛丽塔家之前,亨伯特本来要租的另个房子房主的女儿。
他愿意去那里租房子,最主要的理由就是这个女孩,想象着自己以指导法语为由,以亨伯特的方式尽情抚弄那个十二岁的少女,亨伯特在火车上就禁不住欲火中烧,彻夜难眠。
然而第二天他到达时却大失所望,那家的房子已经没有了,一场大火将它烧成了灰烬。那家的主人向他推荐了黑兹(洛丽塔的母亲)家,就这样带着未遂的性奋他遇见了洛丽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