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中,有两场官司的出现,两场官司的过程与结局,成了全剧最大的讽刺。
前者是滕梓荆被冤枉,证据不全只有人证作伪证,却能很快判决并判的是满门抄斩。
后者范闲是户部侍郎之子,却是证据不全就被判决冤枉,反而被判无罪释放。
其中原告都是同一个人,礼部侍郎之子郭宝坤,仅仅只是被告的身份变了,主审官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真是惹人发笑。
1无罪被冤枉的滕梓荆
滕梓荆就像生活中的平凡我们,有一定的能力,却不足以突破阶级壁垒,看似有一定的自卫能力,在高高在上的人眼中却只是一只蝼蚁。
滕梓荆有着一身好武艺,也有着很好的品德。
有一天滕子京上街买东西,他见到一处巷子里一群人在殴打一对夫妇,前者年轻力壮、凶神恶煞,下手毫不留情要往死里打;后者衣衫褴褛、尘土满面、两鬓染霜,被打得满地打滚。
滕梓荆听到周边人的议论,原来这伙人是豪门官人的家丁,因为这对夫妇路过时没有及时避让,蹭脏了他们的衣裳,又掏不出钱赔偿。
于是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家丁就把他们往死里打,毫不考虑后果。
滕梓荆忍不住出手,将这群家丁打走,救下这对夫妇,谁知这场见义勇为,彻底改变了他平静的后半生。
这群家丁的主人是礼部侍郎郭攸之,他的儿子郭宝坤是个锱铢必较的人。
现在他的家丁在京都莫名其妙被人打了,肯定是刻意挑衅,绝不是什么见义勇为,毕竟那对老夫妇在他眼中不过是个贱民,哪里算得上是人。
所以郭宝坤轻轻巧巧几句话,就让滕梓荆陷入绝境。
郭家家丁到衙门报案,状告滕梓荆刺*朝廷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