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波谲云诡,明争暗斗,好同事有,“坏”同事也不少;
成熟的成年人,别等栽了跟头才后悔,所以,永远不要和同事说自己这3个“隐私”。
不要告诉同事自己婚姻家庭中的烦心事看过一部电视剧《离婚前规则》。
剧中,贾乃亮饰演的王明轩和白百何饰演的蒋欣瑶是一对儿新婚夫妻;
王明轩家庭和睦完整,蒋欣瑶从小父母离异,父亲还是个因盗窃罪被判入狱的人。
王明轩的下属方婷,是个能干又心机深沉的人,父亲是知名律师;
开始时,小两口相安无事,直到新瑶的父亲找上门来,赖在两人家里不走,还和王明轩起了武力冲突;
王明轩背负着养家的压力,和乱成一锅粥的婚姻,烦闷之余,就把这些糟心事都告诉了方婷,方婷向自己父亲求教,告诉了王明轩解决办法。
日后,方婷获得了王明轩的信任,习惯性地帮他解决婚姻家庭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两人经常形影不离,暗生情愫。
直到新瑶的母亲,在两人公司楼下大吵大闹,说方婷是小三,破坏自己女儿的婚姻。
这件事在公司里传个遍,方婷深受伤害,却表现得云淡风轻,最终,耍弄手段“除去”了王明轩,自己登上了领导的宝座。
职场中,这种事也屡见不鲜,有些心思单纯的人,喜欢和同事分享自己烦心的家务事,却不知道,这些隐私,听在同事的耳里,容易做他想。
家是一个人的港湾,也是一个人的软肋,一切的粗俗和不堪,全部都会在婚姻家庭中显现,把这些隐私的事随便告诉同事,就等于埋了一颗定时炸弹。
如果遇上品行端正的同事,听听也就算了;
如果恰巧碰到了自己潜在的“竞争对手”,就可能会被加以利用,也许对方一时的帮助和宽慰是好事,但长期免不了节外生枝,给自己带来祸患。
要是遇上爱说闲话的同事,你的这些“丑事”,只是同事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要告诉同事自己在公司的关系背景我的一位同学大艳,有一次向我抱怨说;
她的一个女同事莹莹,到处在外面传她的事儿,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大艳曾告诉过莹莹,她的一个舅妈,是公司里的高管。
大艳和莹莹在一起租房子,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大艳性格强势,莹莹表面上争不过,只好“背地里”靠传闲话,发泄对大艳的不满。
而后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大艳始料不及;
集团调整公司架构,就把各个部门的员工,分到不同的分公司;
大艳本以为自己能在舅妈所在的分公司任职,却不想,领导通知她去了另一个分公司。
而大艳去的分公司的领导,表面上对她不差,但总是有种莫名的疏离感;
一些好的机会,也不会让大艳去锻炼,甚至有一次出现工作问题,领导大声地斥责了大艳。
大艳满腹委屈,不懂领导为啥对她“另眼相待”。
其实是因为,大艳所在公司的高管,和她的舅妈是“竞争关系”;
大艳当时已经在工作上崭露头角,她的领导,担心大艳羽翼渐丰,和自己的竞争对手一起,对她的威胁会更大,所以,必须要打压大艳的发展。
职场中,一些老板,为了自己公司的发展,会巧妙地在下属中,制造一些必要的“争斗”,比如,让公司领导们互相“仇视”和“竞争”,同时靠着这些人的“力争上游”,给自己带去最大的利益。
所以,老板不会同意,让两个有能力的还是至亲的人,在同一个部门或公司工作。
你的“关系背景”,并不会在公司里和你结成“合力”,可能还会“被迫分离”,你不会在自己的保护伞下工作,最好靠你自己。
大艳之所以告诉莹莹,自己的舅妈在公司是高管,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虚荣心,想让同事高看自己一眼。
所以,不要“主动”地把自己在公司的关系背景,随便告诉同事,给自己找麻烦。
不要告诉同事自己在工作中的“投机取巧”隋朝思想家王通说: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
有些人,希望和同事建立亲密和谐的关系,但方式却是通过出卖他人的私隐或是自己的隐私,来换取。
于是,他们往往天真地,甚至洋洋得意地告诉同事,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如何地耍小聪明,如何地投机取巧,如何地占公司的小便宜。
同事中的一些 “坏人”,往往“坏得不彻底”,他们做“坏事”,不代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恶,什么是好坏。
他们很清楚你并不光明磊落,甚至在你“炫耀”自己时,内心是鄙视你的,如果你因此而得到了公司的褒奖,他们甚至会恶意地对待你。
他们会嫉妒,也会忿忿不平,认为你这种工作态度,根本配不上得到的奖励。
一旦你们出现了竞争关系,一切原有的太平和美好都会消失。
所以,不要去做对不起良心的事,也不要随便告诉同事自己的隐私。
人心难测,同事关系尤其如此,遇到好的同事是有可能的,只是概率不高;
保护自己,也要坐得端行得正,别去试探人性,因为你输不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