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港片出于市场原因,需要着重考虑进入内地市场的问题。
可惜完全香港制造的《江湖》几经努力,也没获得“合拍片”的送审资格。
要知道,“合拍片”与“协拍片”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片方在内地票房中的分账比例几乎是天壤之别。

为了让《江湖》以合拍身份进入内地市场,曾志伟找来几位内地电影人补拍镜头。
还对原版进行大幅删减、修改,重新送审。
谁成想,经过三轮删改,三次送审,不但没评上合拍电影,还因为和备案时的剧本差距过大,连协拍片的资格也没能保住。

《江湖》本来的成本并不算大,但经过这几次修改反复折腾,成本还是达到了4000万港币。
为了弥补这一损失,刘德华和曾志伟决定联合内地院线,发行《江湖》的光盘版。
谁成想又赶上内地的“盗版潮”,大量盗版光盘赶在正版发行之前就早早占领了内地市场。

屋漏偏逢连夜雨,等到《江湖》在香港上映时,和它同台打擂的是周星驰的《功夫》,成龙的《新警察故事》。
最终,《江湖》投资4000万港币,票房仅为惨淡的1291万。
这次投资失败,不只让公司陷入困境,传言刘德华本人也濒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