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察以为与某种邪教有关。
几天后,又有一个养狗的老太太被打死,狗同样被*死。
太奇怪了。
当地警察一筹莫展,懂点犯罪心理的霍尔顿和比尔,却轻易破解。
看他们的推测,快准狠。
第一起案子发生,他们猜测是偶然事件,可能是个高中生,自卑,仇视权威,跟父母相处不好,于是找人泄愤……
第二起案子发生,偶然事件被排除,高中生因此也被排除。
凶手,应该是个身体成熟,对*人越来越有自信的成年人,至少有30岁。
没有强奸老人,为什么?因为他不想,他只是想羞辱她们。
为什么要*害两个陌生的养狗老人?他恨狗。
通过侧写,霍尔顿和比尔认为生活中的凶手,应该与一个年长女人住在一起,家里还有一只他厌烦的狗。
于是他们走访了一个可疑对象。
结果,bingo!
那人30岁了还和母亲住一个房间,家里有狗,但这还不够充分。
注意,警察上门时,他第一反应是,叫妈。
说明什么?
在家里轮不上他说话。
这个时候母亲现身——
看你把谁招惹到家里(my home)来了
注意,是“我的家”,不是“我们家”。
提到家里养的一只狗,那人也说,是我妈的,我没狗。
这样一来,恨老女人、恨狗,全都成立。
他不敢反抗,只有找其他对象下手,发泄愤懑。
这个推测在探员的审问下,果然验证。
霍尔顿和比尔从此更相信,找到打开心灵的秘钥,就能破解罪案。
与推测一样精彩的还有,霍尔顿与嫌犯唇枪舌剑的审问。
一个暗室,一个躲过测谎机的嫌疑人,一个警探,如何让嫌犯认罪?
霍尔顿开创了一套沿袭至今的高(zhuang)超(bi)学问。
1、准备疑犯资料。(资料只有几张纸,不行。要厚!要多!哪怕用白纸充数,还要多弄几个文件夹)
2、利用重要证物。(受害者的标志性衣服,作案工具,悄悄放在审问室,审问到高潮时,突然拿出来)
3、一定要让嫌犯久等。(早早把嫌犯叫来警局,让人家等到晚上,为什么?引起他的生理反应,等待让人焦灼,会自然回想罪行)
4、引诱话术。(站在嫌犯的角度看待受害者,使用嫌犯语言)
比如,对这位强奸12岁少女的男人,霍尔顿说了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