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穆童
“这么少的钱,打个工就能还了?为什么不还呢?”这个疑问不仅网友会有,执行法官也经常疑惑。这背后到底啥原因?看看中原区人民法院近日执结的几起小标的案件,听听执行法官怎么说。
【案例1】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2000多块钱也不愿意还?
禹先生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20年10月22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原路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桐柏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禹先生驾驶轿车沿中原路由东向西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
事故经交警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禹先生负次要责任。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在10日内赔偿禹先生2942元。李某未履行,禹先生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控,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进行了冻结。执行员崔智峰按程序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当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已被冻结的信息后,他第一时间联系禹先生,并通过支付宝将执行款转账给了禹先生。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天时间。
【案例2】3200元货款欠着不还,声称只有“200元”?
余女士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余女士与栗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经中原区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后,判决栗某某在10日内返还余女士货款3200元。但判决生效后,栗某某未履行返还义务,余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栗某某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员与相关案件承办人联系后得知,涉及栗某某的案件均未实际执结。而栗某某的电话却始终联系不上。为了想办法找到栗某某,执行员刘艳荣又专门来到栗某某在郑州的居住地,向栗某某的父亲说明了案件情况及成为“老赖”的法律后果。栗某某的父亲听完讲解后,直接向执行员提供了栗某某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上午,栗某某来到法院执行局,但是他表示自己只有两百块钱,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对此,申请执行人余女士表示不能理解,并要求对栗某某采取拘留措施。栗某某一开始还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履行部分还款义务,法院就无权拘留他。经过执行员释法,栗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将3200元履行完毕。
【说法】数额小,法院不会当回事?错了!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小标的额案件,有些被执行人认为数额小,法院不会当回事;有些被执行人赖账成性,不管数额大小,都想赖一赖,碰碰‘运气’;有些被执行人存在‘吝啬守财’的病态心理,还钱就如同割自己肉一样……”中原法院执行干警表示,对于这种案件,法院坚持“速”字当头,从立案查控到送达文书、从传唤通知到督促履行都讲究速度,努力实现以快制胜,既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提高执行质效,维护司法公信力。“奉劝那些小标的额案件的被执行人,快来履行义务吧,否则下一个目标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