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诚的建议薛逑下辈子干事业前先谈个恋爱,
这有助于他成功。
老人言:
先成家,后立业,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他想上殿离间刘义康和沈家,
殊不知这戏要不是刘义康帮忙托底,根本没机会上演。
我要感慨一句:
刘义康真是当老板的料,
就是有能力有心力包容所有御下恶人挑战作恶,反正你们都没他考虑问题周全。
好了,
薛逑该上课了,好好学着点。
刘义康,
其实比所有人都先找到许詹的玉佩。
许詹是在街市上买髓饼瞧见从街市而过的沈枫拖着平板车运爹爹和哥哥,
他立刻回府报信。
听信的曹三宝和刘义康也即刻奔向宫外。
刘义康嘴上喊着:骊歌。
看起来他们是要去沈府安慰骊歌。
好玩的事情来了,
刘义康和刘义宣是前后脚到的。
人家刘义宣是从荒郊野外的皇陵马不停蹄赶回来的,
你刘义康是从城中王府往城中沈府赶。
您是怎么从下午赶到晚上才赶到?
难道王府与沈府之间有一个时间黑洞,
把你的时间吃掉了不成?
刘义康不是科学怪人,
他只是第一时间敢往了案发现场。
是的。
他没有第一时间安慰骊歌,而是想着解决问题。
我也请姑娘们不要骂他薄情。
当你在职场混久了,
会和他一样思维的,千般抱怨与安慰都不如问题摆平来的实在。
老娘也是这般想的,
所以,发泄情绪的电视剧我是不写的。
刘义康带着许詹看到那个玉佩,
两人对一下情况,就知对家想挑拨离间沈家与自己。
你知道刘义康是怎么想的吗?
他OK。
因为,
挑拨成功最恶劣的情况就是被沈骊歌索命。
但是,
巧了,又不是没被砍过。
大婚那时沈骊歌和他还没啥感情,可是他追着姑娘跑,都能活下来。
如今,最坏再砍一刀,又何妨?
况且,
他知道骊歌舍不得他死。
因为爱情的独占性。
让我们回到沈骊歌回沈府前一晚,刘义康帮她收拾东西。
面对刘义康的问题:
“你打算在沈府待多久?”
应该回答多少呢?
三天,是个绝对错误的答案。
正确的:
应该立刻清点箱子里的衣服数量。
然后,
基于你是我老公,客气一点,给个友情价,打个八折便宜你。
这个天数,
才是刘义康心中的“底价”。
我预估是八天,
他能忍受八天骊歌在外面玩,无法求欢。
但是,
你瞧,刘义康得了便宜还卖乖。
明明三天已经赚得一塌糊涂,
还要装可怜搏同情争取再突破底线要两天,
真不要脸。
姑娘们,
这就是现实中混成人精的男人,能多吃多占,绝不放过。
你们也别笑沈骊歌单纯。
她现在才十八岁,
我十八岁时也搞不清状况傻乎乎,完全就凭“有直觉敢翻脸”闯过爱情关。
经验,都是相处得来的。
日后等到大结局,沈骊歌也会识破刘义康的“谎言”,
成长成和他一样的伴侣。
基于这次小小的谈判,
刘义康知道沈骊歌比自己更舍不得分离。
他心里可偷着乐了。
但最让他乐开怀的是沈骊歌接下来的一句话:
“明日我就要离府了,我要你记住这独一无二的味道。”
沈骊歌又是缝坐垫,又是做饭。
忙前忙后做这些自己不擅长,只能单方面“讨好”刘义康的活,
只是为了提醒他:我不在的时候,你要想着我。
沈骊歌是脸皮薄说不出口,
我不要脸的翻译一下:
你要敢找别的女人,看老娘我回来不剁了你。
刘义康不动脑子用头发想想也能知道谁是“别的女人”?
谢王妃呗。
沈骊歌内心深处非常介意刘义康还有个老婆。
哪怕是同事关系也不行。
沈骊歌就想独占刘义康。
当一个人占有一样东西时,会非常宝贵这个东西。
不信?!
看看手办玩家。
你敢碰手办玩家的手办吗?借你胆,你也得供着Ta的手办。
所以,
刘义康知道沈骊歌舍不得自己。
他那天晚上没少趁火打劫,
又借着吃了难吃的饭,冠冕堂皇提爱情的暗号“生儿育女”。
我说得亏许詹和三宝玩闹得有分寸,
要三宝真被忽悠进门了,他会撞见他老板鸳鸯帐里做鸳鸯。
那门外三只单身狗可就惨了,
都要被鸳鸯罚去抄经念阿弥陀佛修养身心。
刘义康喜欢做,沈骊歌呢?
她也喜欢。
因为她和沈枫说漏了嘴:
“相夫教子,学是要学的。但我喜欢我本来的样子,他也喜欢。”
刘义康“要求”的洗衣做饭她样样做不好,这会带来挫败的感觉。
能冲淡挫败感,
是需要有某件事做的两人都满意才能对消。
所以,
你说还能有什么事?
还不就是打着生儿育女幌子的男欢女爱嘛。
刘义康是收人又收心。
他当然不惧怕对家再玩一次“刘沈离心”,而且这个对家还非常笨。
大婚行刺的失败近在眼前,
居然还来套路一次?
当刘义康失忆失智了吗?
你说这要多没创意才能这般不动脑子的抄作业?
这么笨能是王公所为吗?
王公是故意留个“重复套路”的破绽要借刘义康的手干掉谢家呀!
刘义康目前不知道谁设局,
但他不介意陪着玩一把,左右自己亏不到。
所以,
他在现场看到玉佩,还把玉佩留下来了。
原本希望,
沈骊歌第一次和沈枫到现场就应该发现。
结果,
沈骊歌找的不仔细,就在她眼前泥水里的玉佩她没发现。
刘义康都吐血。
他能怎么办?
他派人把玉佩收好,等廷尉再去现场时“发现”。
他都不敢把玉佩一直留在现场。
好歹是他亲赐之物,也是贵重的东西,万一被人贪了去?这戏还怎么演啊?
你别说他多虑了。
真会。
因为两点。
第一,廷尉要去现场前,他桌上是有绳索与竹片等证物的。
说明,廷尉的人,是第三波去现场的。
他们也没发现玉佩。
第二,考虑下未央湖不偏僻。
人来人往的,被陆续经过的人顺走东西很方便。
我是怎么知道现场是个有人去的地方呢?
首先,
沈枫只是被人指路未央湖就发现了尸体,说明湖虽大,但固定玩的地方就那一块。
约定俗成大家都去那玩。
其次,
沈廷章说这是他定情的地方。
后面,正叔说了,沈廷章能交到沈夫人,靠得是自己临门一脚。
沈廷章不善追女孩,
他可搞不定把未婚的沈夫人约到僻静处。
所以,
他这临门一脚一定是在沈夫人,一个大家闺秀敢去的公共场所处。
未央湖的郊游地。
会有人陆续来玩是件很正常的事。
综上所述,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人因贪财卷入纷争,刘义康真“帮”对家保管好了玉佩。
说不定,
那玉佩还是廷尉蹭大家低头找东西偷偷丢到泥水里,
然后:哎呦,我找到玉佩,我去报告去。
真煞费苦心。
薛逑,沈乐清,
你俩玩的,都是刘义康和王公玩剩下来的。
不会有任何效果。
但是,
恭喜你俩,你俩只是并列倒数第二。
倒数第一的是谢颢。
由于谢颢真情实感派陆侊出手灭薛逑未果,
打算以薛逑没有物证做抵赖,
所以,
他并不知道薛逑打算用玉佩栽赃刘义康。
看来,
你俩跟着王公学的不错,至少知道计划说一半留一半。
这样一算,
谢公子是真的天真。
只为了不让沈家管新政而害沈家。
属于:
我解决不了问题,我就解决提问题的人。
暗中观察这一切的谢公,
不知道会不会气得背过去,怎么会养出这么窝囊的后代?
最后,
我真诚希望这三名拖后腿的薛逑,沈乐清,谢颢去补恋爱课。
太不懂人心了。
谢颢不懂:为什么要帮你?
薛逑与沈乐清不懂:爱一个人,就是舍不得啊。
如果他们都懂得,王公折腾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