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 尹维维
“尹法官,我今天是来交撤诉申请的,我已经知道错了。”接待大厅里,一个青少年低着头,略微弯着腰,双手背在身后,用微弱又些许颤抖的声音呢喃。
“没关系,知错就改,我们还是好孩子,我相信你!”尹维维向前一步,轻轻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出于愧疚,少年目光闪躲,迟迟不敢抬头和她对视。
“可是我犯了罪,学校肯定不要我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那你还想读书吗?”
“我想!”这一次,少年倏地抬起了头,目光变得坚定起来。
考虑到眼前的少年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主观恶性不大,为了不让其因一时迷途而失去学习的机会,尹维维多次与教育部门联系协调。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少年最终得以重返校园。
少年吴某某就读于遵义市辖区县城内一所中职学校,父母早年离异,吴某某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让吴某某逐渐形成乱花钱的习惯。某天,17岁的吴某某因嫌零花钱不够消费,从而实施了盗窃行为,案发后被当地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吴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立案后,作为二审承办法官,尹维维曾先后多次与吴某某及其母亲沟通,及时对判决结果进行释法说理。
“吴某某妈妈,我也是当妈妈的人,我非常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你也要知道,法院的判决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考虑到孩子犯罪时未成年,已依法从宽处罚。但这毕竟是犯罪,我们宽容但不纵容,这对孩子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希望你能理解。同时,也希望你多抽时间陪陪孩子、鼓励孩子,我们一起帮助他重新树立自信。”
吴某某的母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听了你的解释,我懂了,我们自愿撤回上诉。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尹法官。”
经过多次努力,吴某某及其母亲表示服从一审判决并自愿撤回上诉。
令人欣慰的是,返校后,吴某某竟然从学校在校表现证明中描述的“逃课、旷课、违反校纪校规”的“坏孩子”,彻底蜕变成努力学习、认真实习、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尹维维不但帮助吴某某重返校园,而且不间断地进行回访,了解他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大半年后的一天清晨,尹维维接到了吴某某的电话。
“尹阿姨,是我啊!”电话那头传来激动的声音。
“我从职校顺利毕业了,还在县城里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现在一个月有4000元左右的收入。今天打电话来,就是想对您说一声谢谢!”
一声铿锵有力的谢谢,尹维维仿佛看到了那个重拾自信、昂首挺胸、意气风发的少年,她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沈重阳 通讯员:付巧遇 | 编辑:逯璐 屠少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