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命运多舛的陈松伶
陈松伶1971年出生于一个印尼华侨家庭,她比张铎大8岁,
陈松伶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弟弟妹妹,
陈松伶的父亲开了一家小公司,家庭条件十分优越,一家五口本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是由于他父亲经营不善,公司*,他们举家搬迁到香港,住着政府分的廉租房,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他们实在无力抚养这三个孩子,只好把陈松伶送给别人。
陈松伶14岁的时候,她还在读初中,因为从小爱好唱歌,她报名参加了“叶倩文歌唱比赛”,
她模仿叶倩文的《零时十分》,惊艳四座,一举夺冠,当即被TvB签下,从此踏入娱乐圈,做起了兼职歌手。
她的父母知道她可以通过唱歌挣钱后,急忙把她接回了家,还想让她辍学专心唱歌,挣钱养家,
陈松伶却想完成学业以后,当一名老师或者医生,
她的母亲听了之后十分生气,就对她拳脚相向,打得陈松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陈松伶不堪忍受,一气之下,就报了警,从此她和母亲的关系决裂。
陈松伶和母亲闹翻后,又回到了养母家里,一住就是20年,她一边学习,一边做兼职歌手,
陈松伶的养母有两个女儿,一个叫阿宝,一个叫han,她们三人情同姐妹,住在一起,无话不谈,
陈松伶十分信赖她们,让阿宝当自己的经纪人,帮助她打理事业上的事情,让Han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她把自己挣的钱全部打在阿宝和银行卡上,买的房子,车子也写的是阿宝的名字,
单纯的陈松伶未曾想到,这两个和她最亲近,她最信赖的姐妹竟然亲手毁掉了自己的演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