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荣耀》大结局了,似乎皆大欢喜,可是细细一想,还是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一、吴恪之为了保住孙奕秋一个小卒,连投资人的原则都放弃了
整部剧中,吴恪之一直是以刚正不阿,甚至是有些偏执的正面形象出现的,他为人正派,眼里揉不得沙子,而且,他有大局观,会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很少顾及私人恩怨。
记得孙奕秋刚进公司,吴恪之一听说他是空降过来的,还是个高中生,就对他这种走后门的行为特别不齿。
吴恪之对待每个项目都是全方位的精细与认真,如曲总所言,只要是吴恪之怀疑的案子,肯定就是有问题的。
可是,当曲总把日环生物这个项目强塞到吴恪之手里,并用孙奕秋的续约来压迫他时,吴恪之一下子就乱了方寸。
他明明已经查出了日环存在严重问题,却为了让孙奕秋能够继续留在公司,于是违心地答应曲总不查了。
其实仔细想想,他这一句“不查了”,就是给公司的日后埋下一个大雷,万一哪天爆炸就是个天大的丑闻。
更何况,这个项目曲总点名是让吴恪之做决定,让他来背责任的,吴恪之为了能让孙奕留住,不惜违背原则,答应做有可能损害公司和团队长远利益的事情。
这种作风不像真正的吴恪之,他和孙奕秋的感情再深, 也应该深不过他和林宇明的感情,所以,这种设定,从情感上来讲并不合理。
二、曲总的引咎辞职太过牵强
曲总是因为日环的案子没有做成,才主动辞职的。可是转念想来,曲总为什么非要让吴恪之来做日环这个案子呢?
他完全可以找一个自己信任的下属,比如马总,合伙一起把这个大项目给搞成了,让对方公司成功上市,然后每个人都赚得盆满钵满,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