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在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陈一(化名)当场将2.5万元赔偿款交给何星(化名),并正式向何星赔礼道歉,签订调解协议书。
2018年5月的一个大雨天,酒后的陈一叫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雨中等得不耐烦的陈一上车就对司机何星打骂,陈一的朋友将其拉下车。何星气不过,下车欲讨说法。因雨天地滑,争执中何星脚下一滑跪倒在地后,陈一上来又是一顿拳头。经鉴定,何星右侧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左侧第六前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综合评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受伤后,何星因手术休养了9个月,家里没了经济收入。
2019年8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陈一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陈一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12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何星对此不服,向福州市检察院申诉。立案复查后,福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尚不能证实何星髌骨骨折与陈一的殴打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今年6月,该案复查期间,何星又来到福州市检察院申诉,该院检察长张时贵接待了何星。随后不久,福州市检察院对何星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听证会上,5名听证员反复观看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在听取了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原案承办人意见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询问,并分别进行了评议。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何星髌骨骨折与陈一无直接因果关系,同意不起诉。
察觉到何星情绪低落,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后与他聊起了天。“听证会上你也听到了,只要你符合因案致贫的条件,就能获得司法救助,治疗费用不用担心。”经过检察官的开导,何星逐渐释怀。
目前,经福州市检察院多方协调,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决定同时对何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此同时,检察官与陈一沟通后,陈一答应赔偿2.5万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检察日报 周雯)#检察院#福州市#骨折收藏
目前,经福州市检察院多方协调,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决定同时对何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与此同时,检察官与陈一沟通后,陈一答应赔偿2.5万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检察日报 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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