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买了一辆车能在济南办理登记手续吗?很多车主对于车辆转入业务一知半解。记者为此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机动车转入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化。车主发生变化,具体来说就是在A地的甲某把车卖给了在B地的乙某,车辆在由A地转往B地的同时,所有权发生的转移。
其二,机动车所有权不发生变化。车主不变,具体来说就是甲某的车在A地注册登记后,因为工作或生活的需要,把车从A地转往B地。
外地车转入需达到国四以上排放标准。可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到各县、区车管所相关窗口查询。
机动车转移登记
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外地车转移登记(过户)到济南的,需要在原注册地办理完二手车交易,到车管所查验车辆,办理车辆转入业务。需要持以下材料:身份证明——①个人:身份证、外地居民需提交居住证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外地还需居住证) 委托书(注意:单位也应是济南的单位)。机动车档案——2019年9月20日开始,公安部交管局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2020年11月20日起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机动车转籍
机动车转籍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
办理方式:①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②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③通过转入地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
所需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的为统一社信会信用代码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外地还需居住证);
2、机动车为两人(单位)以上共同所有的,需要出示公证证明原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出示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或者《结婚证》原件。
3、有效期内交强险保单或者已经实现数据联网核查的山东省内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单(交强险未含车船使用税或未通过其他方式缴纳车船使用税的,应先补交) ;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前后号牌。
6、开车到就近车管所、济西服务站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且车主不变。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4、网上申请的,申请提交成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日内办理,其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受理成功的,可办理互联网在用车转入选号业务。
5、业务办理成功后,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济南日报记者 侯月)
编辑:张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