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悔罪书怎么写,醉驾悔过书怎么写给检察院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3-07-09 04:00:33

“喝一点点,没事儿……”

“离家近,一脚油就到了……”

一些司机怀着这样的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

殊不知危险往往就躲在侥幸的背后

2021年 11月28日晚11时26分,罗平北执勤点,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看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执勤点前方靠边停车,民警随即上前询问情况。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了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酒味,便对他进行酒精检测。刚开始,驾驶员黎某并不愿配合,谎称自己没有开车。警方随即调取了车辆的行驶轨迹,证实了就是黎某本人驾驶该车辆。

在铁的证据面前,黎某只有配合警方的调查。最后,通过血液检测,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6.45mg/100ml,属醉酒驾驶。

12月7日,黎某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并主动附上一封特殊的“书信”。在悔过书中,黎某详细交代了事件的前后经过,深刻认识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以后严格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曲靖交警提示:酒后驾车难逃法网,以案为鉴莫怀侥幸!曲靖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温故而知新

酒驾、醉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10)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家庭的天伦之乐,生活的美满幸福,爱情的甜蜜温馨……前提就是安全。没有安全,一切将无从谈起,一切都将化为泡影。我们付不起这样的代价!请牢记这个诺言: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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