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
即语调的平上去入,合称四声。
【平起与仄起】
平起指首句第一二字均为平声,仄起指首句第一二字均为仄声。这是近体诗平仄句式的构成之一种。
【平起平收与仄起仄收】
构成近体诗的基本句型,即首尾的平仄相同,如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
【句脚仄起平收】
这是近体诗押韵的基本规则,即上句不押韵,仄声收,下句押平声韵。
【对句与邻句】
律诗每一联为两句,同一联的上句与下句称为对句,上一联的下句与下一联的上句称为邻句。
【律联】
第一二句为“首联”,三四句为“颌联”,五六句为“颈联”,七八句为“尾联”。
【粘对】
即是指在平仄上,对句相对,邻句相粘。基本上也是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
【对句相对,邻句相粘,首尾相应】
律诗每一联为两句,同一联的上句与下句称为对句,上一联的下句与下一联的上句称为邻句。
对句相反:指同一联上下句平仄相反,如上句是平平仄仄平,下句为仄仄平平仄。
邻句相粘:指上一联的下句起句平仄,与下一联的上句起句平仄相同。如山居秋暝第二联的下句天气晚来秋,是仄仄仄平平,仄仄起,则第三联的上句明月松间照,应也是平平起,所以是仄仄仄平平,但是因为句脚必须以仄声收,便变成了头粘脚不粘,是仄仄平平仄。
首末相应:首句平仄与末句平仄相同。如山居秋暝首句空山新雨后,平平仄仄仄,末句王孙自可留,平平仄仄仄。
【失对与失粘】
要检查一首近体诗是否遵循粘对,一般看其偶数字和最后一字即可。如果对句不对,叫失对;如果邻句不粘,叫失粘。失对和失粘都是近体诗的大忌。
【孤平】
除了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但这是专指平收句(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
【拗句】
救了孤平的句子,叫作拗句。
【拗救】
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以保持平、仄数量的平衡。
【三平调】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三平调有两种情况:
1、五言的仄起平收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三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仄仄平平平,就犯了三平调。
2、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工对】
对仗的两句词性要相对,象这样的对仗,叫做工对。
【借对】
有一些对仗,是借用了同音字形成工对,叫做借对。
【流水对】
一联之中对仗的上下两句,一般内容不同或相反。但有时上下句有相承关系,讲的是同一件事,下句承接上句而来,两句实际是一句,这称为“流水对”。
【合掌】
一联之中对仗的上下两句,一般内容不同或相反。如果两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叫作“合掌”,是作诗的大忌。
【诗韵】
指作诗所押的韵或所依据的韵书。隋时陆法言着《切韵》,共分206韵部,分部太细,不便押韵。唐初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
南宋时,平水人刘渊编《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把同用的韵合并为107韵,后人又减为106韵,并称为平水韵,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诗韵。唐代实际所用的韵部,和平水韵所编大致相同。
【叶韵】
一作"谐韵"、"协韵"。诗韵术语。谓有些韵字如读本音,便与同诗其他韵脚不和,须改读某音,以协调声韵,故称。
南北朝有些学者按当时语音读《诗经》,感到好多诗句韵不和谐,便将作品中某些字临时改读某音。
明陈第始用语音演变的原理,认为所谓叶韵的音是古代本音,读古音就能谐韵,不应随意改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