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小建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第七版与第六版的区别为,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看到这个联想到前段时间网上讨论非常激烈的生育登记政策调整的内容,生育登记由以父母依法登记结婚为登记条件,调整不再是否依法登记结婚均可以进行生育登记。
个人小建议,应对父亲栏根据生育登记政策的调整,也应进行对应的调整,这样才能配套适用。父亲栏应在父亲姓名后面增加备选勾选项,例如(□婚生 □生物学 □医学 □其他)。这样一来方便辨认,二来也可以避免一些现实当中遇到的尴尬。
例如当办理孩子相关事宜,需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时,办事人对证件进行查验时,就能直观的知道孩子父亲的情况,无需再进行询问。例如非婚生子女,父亲栏的父亲姓名可以是空着的,只需勾选对应的选项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填写父亲姓名,后面再勾选“生物学”栏。
从法律的角度讲,出生医学证明,也是直接证明孩子父亲情况的证明,更加便于后期的管理,也可以节约相关的因纷争而引起的时间、再次鉴定方面的麻烦。
当然上述只是个人的小建议,不周不全之处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