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执行房屋流程,执行局执行不了的房子怎么办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1-02 22:49:43

审执分离是法院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审判是审判,执行是执行,两者在人员程、序、理念、原则等方面是截然不同的,甚至由于我国特殊的阶段,执行比审判往往更为复杂。今天就来详细解读一下执行局工作的流程。

执行局执行房屋流程,执行局执行不了的房子怎么办(1)

执行局与审判庭独立

首先说说执行局的人员构成,执行局有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执行员、法警、执行法官助理、*员等人员。总的来说,执行局的级别比法院低半级,比如有的执行局局长是副院长或者专委,主抓全面工作;副局长等同于审判庭的庭长,主要负责某一类案件的,比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我们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接触最多的应该是执行法官助理和*员,遇到疑难复杂的或需要协调的情形,主要接触的是执行法官,遇到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就要和副局长、庭长或副庭长对接了。在江苏区域,每周五的上午是局长接待来访时间,特殊案件可以抓住这个时间直接跟一把手沟通。其他工作日,有些法院也有副局长接待来访,这要特别注意自己的案件是不是这个副局长分管的类型,否则有可能白跑一趟。了解人员身份的意义重大,什么事跟什么人说,或者指明找某人,否则就会浪费时间,甚至贻误战机。

接着,说一说执行的程序。执行跟审判一样,第一步就是立案,是的,你不申请立案,执行局是不会主动执行的。立案的时间要特别注意,要等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且过了履行期后,方能申请执行。生效时间最好跟审判法官确认下,这个与对方收到判决书的具体日期及是否上诉有关,往往与己方收到判决书的日期有先后差别,而履行期限要看判决书,一般有7日,10日,个别案件还有30日的。另外,特别提示一点,执行是有两年期限的,过了这个期限,执行局虽然也会受理执行申请,倒是对方一但提了执行异议,执行局只能裁定不予执行,你这份判决书就丧失了强制执行力,只能让对方自愿履行了,这跟诉讼时效有相似之处,目的都是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毕竟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具体有强制执行申请书(较为简单,法官官网有模板),各方的身份材料(审判阶段提供了,执行阶段也要再次提供),财产线索(保全裁定书、保全结果告知书、其他财产线索、抵押他项权证),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地址送达确认书,首次执行谈话笔录(这些都有模板)。这些材料执行局仅收取一份,这与起诉阶段的N 1份存在差别。

提交执行申请以后,依法应当七日内受理,但由于执行案件太多,有的法院还会组织执行前调解或者执行前督促程序,这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之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关注,那就是诉讼保全的期限,尤其是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只有一年,一旦脱保,那就是灾难性的后果。关于这个执行立案的期限,个案情况不同,所采取的策略也不同,以信息传达准确全面为原则。当然,执行阶段也是有执行费用,不过不需要申请人预缴。

正式立案后,案件在系统里会自动一个执字案号,比如(2023)苏0102执16666号,2023是立案的年份,苏指江苏,01指南京,02指玄武,执指案件为执行案件,16666指的案件顺序编号。这个案号在与执行局沟通过程中,会多次使用,建议牢记。

有了案号以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承办人,如有关联案件或者被执行人有多个案件等特殊情况,可能还会调整承办人。典型的流程为:繁简分流,先分到快执行组,进行网络查控执行保全,根据是否有财产进行分流,如无财产,根据案件性质分流到各个执行小组。有些特殊案件,比如涉及民生的,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会在系统里特别标注,执行局对这类案件往往会有特殊工作流程,毕竟有关生存问题,即使金额不大,也要快狠。

有了案号以后一个月之内,案件的承办人会将财产申报告知书、履行告知书等材料送达给被执行人。这一点也要跟法官确认,从是否送达及对方的反馈,可以判断案件走向并明确申请人的工作重点,更重要的是,拒执罪的前提是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在办理拒执罪案件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情形,卷宗里没有送达的相关材料,导致拒执罪不成立。

案件如执行到款项,法院会发放执行款,由承办人系统里提出申请,接着是各个领导审批,金额超过500万的,部分法院还需要书面申请。当然,江苏地区规定发放的期限为15天,实际一般5至10日。现在滞留执行款的现象已经非常之少了,超期了,也是要追责的。当然,少不代表没有,这就是特殊政策引发的,比如特殊时期的强制执行公证案件,部分执行局要实质识别是否为非法放贷。

如没有执行到钱,一般立案后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承办人会通知你相关情况,问你是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这只是象征性的征求意见,实际就是要终本,因为你不同意终本,就必须提供财产线索,否则还是要终本。

当然,案件终本不代表案件终结。部分执行局设立有专门的终本案件管理组,定期网络查控财产(一般一年一次),接受处理恢复执行等。申请人如有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承办人,一般还是原来的承办人。

上述只是一个相对简略的执行流程,具体案件具体法院,存在特殊执行机制,但了解流程,对案件的推进是非常有帮助的,毕竟掌握了流程,就如同掌握了驱动机关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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