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护患关系的本质关系,护患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关系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2-01 05:07:34

一、护理实践中的人际关系

简述护患关系的本质关系,护患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关系(1)

人际关系是指在社会活动过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心理关系。医疗活动中,存在两个系统,即医护系统(医生、护士、医院其他(她)工作人员)和患者系统(患者、患者亲友)。因此,在护理实践中,有下列三类人际关系:①医护系统和患者系统之间的关系:这里主要涉及护患关系(护士和患者、护士与患者亲友)。②医护系统内部之间的关系:包括医护关系(医生医技人员与护士),护护关系(护士与护士、护士与护士长、护士与护生、护士与其他后勤人员)。③患者系统内部之间的关系:包括患者与亲友、患者与患者之间的关系。

二、护患关系的性质与类型

护患关系主要是指护士与患者通过特定的护理与被护理而形成的人际关系。护患关系是护理中人际关系的主要方面,它具有独特的性质和特点:①护患关系不仅是某一护士与某一患者的关系而且体现了医护系统与患者系统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②护患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但这种影响和作用又不是对等的,是一方(患者)依赖另一方(护士)的关系,护士是决定护患关系的主导方面。③护患关系的实质,在于作为关系一方的护士满足患者的需要。

一般说来,护患关系有以下三种类型:①主动与被动模式:护士据主动地位,患者无条件地服从护士的命令和执行护士的要求,或者患者完全被动接受护士的护理。一般地说,这是合理的。但这种关系强调了护士的权威,却忽略了患者的主动性,忽视了听取患者意见,因而有时可导致不良后果。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婴幼儿和危重患者。②指导与合作模式:护士居主导地位,对患者进行指导,在取得患者信任与合作的情况下开展护理工作。这是目前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护理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以药物和手术等治疗为主的住院患者。③共同参与模式:患者不仅主动配合,还主动反映情况,与护士共同探讨某些护理措施的取舍,在力所能及时,自己主动独立完成某些护理措施。这是一种较理想的护患关系,但不能理解为要求患者代替护士的工作。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轻症、慢性期、康复期、门诊和家庭病房的患者。

三、良好护患关系的标准

这里所提的标准,就一般患者而言,亦即不包括婴幼儿和昏迷等危重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内容包括:①护患双方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接受。②护士指导患者,患者密切配合或积极主动参与护理活动。③医嘱和护理计划得以正确实施,其结果既有利于患者身心康复,又有利于护士心理需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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