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在给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与病人建立的相互关系。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提供医疗服务的群体与接受医疗服务群体之关系。其中提供医疗服务的群体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科室人员及医院的行政代言人;接受医疗服务的群体包括病人、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病人的工作单位代言人。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个体与病人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1956年,美国医生萨斯和荷伦德在《内科学成就》发表了“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根据医生和病人的地位、作用等,分为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三种。
1.主动—被动型:是一种传统的医患关系类型,这种模式在现代医学实践中普遍存在,如外科、麻醉、抗菌治疗。这一模型适用于急诊治疗、严重创伤、大出血或休克昏迷等。
2.指导—合作型:是一种现代医患关系基础的模型。医患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病人因某些症状,如急性感染,主动寻求医生帮助。医生则告诉病人做什么,并期望病人对指令性的治疗服从、合作。医生不喜欢病人提问题或表示异议,或不履行应该接受的医嘱。这种关系虽然病人有了一定的地位和主动性,但在总体上医患的权利还是不平等的。
3.共同参与型:医生和病人有近似相等的权利和地位。医生帮助病人自疗,几乎所有的心理治疗均属于这种模式,大多数慢性病也适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型就参与者双方而言,比上述两种模型需要更为复杂的心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