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阴阳
阴阳,初意指自然界明暗现象。
西周末,始以阴阳二气解释自然变化。
春秋战国时,认为阴阳系宇宙间两种对立的基本元素或属性,两者互相转化,人类社会活动须依阴阳发展规律行事,方可成功;阴阳为万物的根本,二者交通成和而生万物。
西汉董仲舒赋予阴阳道德意义。称阳为“天”之德,阴为“天”之刑,认为阳尊贵,阴卑贱,阴阳之道规定着君臣父子夫妇之义。
唐宋思想家以阴气阳气相互作用解释自然界的变化,而理学家则把阴阳作为“理”与万物间的中间环节,认为理在阴阳二气之先,推动阴阳二气生成万物。
明末思想家李贽提出阴阳二气是万物的本原,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进而主张阴阳二气在理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