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在隋文帝时期实行的。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隋朝建立后,鉴于隋朝统治阶层的来源主要是士族出身,因此加强了对士族的控制。同时,在实行九品中正制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弊端,因此,隋文帝于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颁布了新的政策:“自今以后,有应举者皆须先经中正之品,然后第为进士。”
自此以后,科举制度正式确立了下来。 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至755年),科举制正式发展为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规定“诸举进士、明经为二科”。 并确定“三年一试”的制度。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完善,科举制也在不断发展。
在宋代,“士”是指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人,他们多为文人,也有少数官员。宋朝时期的“士”与“官”是有区别的。首先,两者在官阶上有区别。最后,两者在文化素养方面也有不同。 北宋时期,“士”的阶层构成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群体,即“士”以外的群体,他们主要是一些民间知识分子、工匠等职业人员。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举人”(科举考试),他们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途,成为北宋时期的统治阶级成员。 在宋代之前,虽然也存在着大量的职业人士进入到社会阶层中来,但是他们不属于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庶族地主”的形成宋朝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了高度发展,也使得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加快,社会的流动性逐渐加强。这种情况下也使得一些阶层出现了分化。在宋朝时期,随着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也越来越快,而且这种流动性也使得社会阶层之间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庶族地主”就出现了。
所谓的“庶族地主”,指的是在宋朝时期出现了一些拥有大量土地和资产的人。他们大多是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到仕途中来的,这些人在生活中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地位的人。 他们通过科举制度进入仕途后,凭借着自身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也逐渐成为了社会中拥有大量土地和资产的人。这些人在拥有大量土地和资产的同时,也会通过招摇夺利来谋取更多利益。
所以说,“庶族地主”与普通百姓并不是处于同一个阶层之中。虽然他们是依靠着自己的身份来获得土地和资产,但是他们在获得这些土地和资产之后,也会通过种种手段来谋取更多利益。“庶族地主”最早出现在唐代时期,当时唐德宗时期就有相关规定:“若诸第(贵族子弟)以荫补官者(指贵族子弟),令出而任之事(指贵族子弟出外做官)”。
后来在宋代时期,其相关规定也得到了延续。 根据相关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宋朝时期“庶族地主”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流动模式。由于其在宋朝时期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背景下逐渐形成,因此对于宋朝时期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流动产生了一定影响。 根据相关史料记载可知:“(宋朝时期)因缘庶族地主得利者十之八九”。由此可见在当时“庶族地主”已经成为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除了一些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到仕途中来的“庶族地主”之外,还有一些官员在担任官职时也会选择用科举制度来获取官职。这些官员在获得官职之后,也会通过种种手段来谋取更多利益。虽然他们不是普通百姓,但是在取得了一定官职之后也会通过招摇夺利来谋取更多利益。 从这一点上来看,也可以看出宋朝时期“庶族地主”与普通百姓之间存在一定区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