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有时间期限吗,监视居住到期后会通知吗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作者:YD1662024-02-05 16:45:04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强制程度低于拘留和逮捕,高于取保候审。在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监视居住并不是长期的,法律对此规定了期限。那么,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网友咨询: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有多久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果被监视居住,每一机关有权决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律师补充: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犯罪嫌疑人*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张雷律师简介

张雷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具备很强逻辑分析、灵活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办案风格严谨,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雷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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