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第173条。
上诉状是当事人交给一审法院的,然后一审法院转到二审法院,如果当事人向二审法院提交,那二审法院在5日内转给一审法院,然后一审法院再转给二审法院。
这意味着,通常的上诉,一审法院是第一个知道的、和一审法院是有交集的。因此,即使你完全败诉,你再不服,你也别和一审的法官和*员闹别扭,因为你要是上诉,一审(一般是*员)还要和你打交道,你要通过一审法院才能向二审法院上诉。虽然对方不敢卡你,但给你穿小鞋你也很难受。
而你的上诉状,一审法院也近乎第一时间知道,虽然这样,你也不需要有所避讳。现在案子的上诉率很高,一审法官也是见怪不怪了。一审*员电话你要留好,关于上诉不懂的程序的事,你就问他就行(各地程序具体有区别,这样问问更针对)。还有,别超上诉期。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私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