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RMB1900元/月。
2、加班费计算标准:时薪:1900÷21.75÷8=10.92元/小时。
(1).平时加班 =基本工资÷21.75÷8×150%=16.38元
(2).周末加班=基本工资÷21.75÷8×200%=21.84元
(3).法定假日加班=基本工资÷21.75÷8×300%=32.76元
3、职务津贴:
(1)普工为P1级别,职务津贴为RMB150元/月;
(2)车工为P2级别,试用期职务津贴为RMB300元/月,转正后为RMB300元。
注:(每增加一个级别职务津贴增加RMB150元/月。)
4、绩效:绩效工资为RMB533元/月。
5、全勤:当月满勤的,给予全勤奖RMB200元/月。
6、房补:住公司宿舍的没有房补,外宿的给予房补RMB200元/月。
7、年资: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年资45元(即每月15元),第二季度最后一个月发放年资90元,以此类推。
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包含5日)前入职的,可以享受当月季度的年资45元;5日后入职的员工当月季度不享受年资,在第二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发放年资45元。
8、餐补:上夜班者可享受30元/天。
9、工伤假、病假(2天)、有薪假(年假、产假、婚假、陪产假、哺乳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工资。
产假支付基本工资:1720人民币
二、扣除项(不满全勤者)
(一)不满勤:
1、事假:
员工: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定薪人员:实际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2、病假:超过2天按事假扣除相应工资。
(二)福利项:
职务津贴=职务津贴÷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绩效=绩效÷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全勤=全勤奖÷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房补=房补÷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年资=年资÷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餐补=餐补÷应出勤天数x缺勤天数
工厂车间人员
(三)社保:(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员工暂时不扣社保费用,定薪人员(管理人员、品质、办公室、焊工、技术员、电工)每月扣除300元。
(四)公积金:
(五)水电费:
根据宿舍用电、水量,水电费金额由宿舍人员平摊。
(六)其它:(借款)
以上是制造业工厂、企业、公司员工每月考勤加班费基本工资计算公式方法例举,敬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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