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员考勤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督促职员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职职员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公司职员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二、管理机构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通过。综合部是本“制度”的管理和执行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相关政策和法令、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是对公司全体职员的基本要求。
四、用人原则
公司在人才招聘、培训、晋升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同舟共济、以人为本、天道酬勤、精益求精”的企业文化精髓,坚持“品德好、素质高、能力强、勤学习、善思考、会办事”的选人和用人标准。
五、人才遴选
(一)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工作表现和岗位业绩是公司员工晋级的最主要依据。
(二)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先内部选拔,再从外部引进。从内部选拔或外部引进管理岗位员工时,必须履行岗位竞聘程序。
(三)涉密岗位空缺时,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对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审查、确定涉密人员相应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六、人才考核
公司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的种类和时间:试用期转正考核,在试用期届满时进行。晋升考核,在岗位竞聘时进行。涉密人员履行保密责任绩效考核,按季度、年度考核周期进行。业绩绩效考核,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考核周期进行。离职考核,在员工离职时进行。考核结果用于工作终止时的工资发放。重要岗位和管理岗位员工离职考核包含财务审计内容。
考核由综合部统筹安排并协调各部门进行,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升降建议,提交公司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经决策委员会决定可随时表彰。
七、人才晋升
公司对于管理岗位的任职、员工晋升,须以竞聘人过去的业绩、能力素质、任职规划为评价要素,考评其与岗位任职标准的符合程度,参照绩效考评结果,竞聘上岗。
八、职位变动
鼓励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合理有序地变动工作岗位,以实现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最大限度地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业务内容的调整、员工技能的提升或考核因素等,员工可能会面临公司范围内的升迁、降职降级、岗位轮换等调动,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
员工调动时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和财务结清或转移。关键岗位和管理岗位实行离职审计制度,由综合部联合财务部负责实施。没有审计结论的不允许调动。对造成严重亏损或有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薪资福利
公司有严谨的薪资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本财年经营规划、上财年经营业绩增长幅度、公司薪酬市场定位、过去一年公司薪酬市场地位变动幅度等因素,进行薪资调整。公司福利包括:年假、院龄工资、通信补助、餐费补助、交通补助、车辆补助、员工宿舍、员工工服和礼宾服置装、职业培训补助、过节礼品等。
十、社会保障
公司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在外单位已退休被公司聘用的人员,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一、职业培训
1、培训内容
公司概况、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公司文化: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
执证上岗岗位:内审员、检验员、计量管理员、标准化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保密干部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员工岗位技术培训:执证岗位报名参加专业机构组织培训班,培训班对参训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培训证书。如无适当外部培训,由公司进行内训或请外部专业讲师进行授课,考核合格后公司颁发上岗证书。
通过培训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
2、入公司培训
新员工进入公司,须先接受综合部主办的入公司培训。通过入公司培训,培养共同的价值观,明确公司的方针和发展方向,使新员工明白所从事工作的意义,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考核标准及其应当具备的素质,同时让其对公司概况有一个初步了解。
3、部门岗前培训
部门岗前培训以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责任、操作规范及专业技能培训为主。
主要内容有:
(1)入职后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2)本部门职务语言及行为规则。
(3)针对某一特定技术的专门培训。
(4)职业道德培训。
4、岗位培训频率
在岗涉密人员每年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5学时;安全生产初次培训不少于16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长不得少于4小时。其他岗位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时培训。
公司所有培训均需通过口试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十二、日常考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公休时间。
工作日作息时间如下:
上午工作时间:09:00——12:00
午餐午休时间:12:0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
2、出勤
(1)日常考勤以员工到岗时间及离岗时间为准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含15分钟)打卡者,按迟到计;上班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打卡者,按旷工计。如预见会迟到,应提前知会本部门领导及综合部;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打卡者,按早退计;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上打卡者,按旷工计。
3、请假管理
(1)职员请假,无特殊情况的,应提前3天在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群内报上级主管审批,经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职员请假以一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请假须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各部门总监的审批权为2天(含),2天以上6天以下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7天(含)以上者需报总经理批准。
4、 缺勤处理
迟到或早退者, 税前工资在4999元以下者扣15元/次,税前工资在5000元以上者扣30元/次;旷工一次扣当日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8次以上(含)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
(2)月累计3次以上(含3次)迟到或早退计为1次旷工;
(3)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不上班;
(4)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
(5)上班时间脱岗、办私事或拒绝工作;
(6)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
5、因公外出
职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经上级主管同意,因公外出无法按规定时间到岗或离岗的,需事先征得上级主管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
十三、休假制度
1、病假
(1)职员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向其上级主管请假。病假连续2天以上的,须提供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书(病假证明书)、病历卡以及治疗费(医药费)单据原件。连续请假3天以上的,如职员本人不能亲自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第3日委托他人携带或快递上述材料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从第3日起按旷工处理。
(2)在职医疗期病假规定:
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核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在职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的界定按调入公司档案中所记载的有效工作年限确定。如档案中没有有效记载的,按养老保险实际投保时间为准。如没有档案或档案中没有记载加入公司前工作年限的,职员本人需提供前任雇主出具的官方证明材料。
(3)病假工资的计算:
职员生病,按实际所休工作日的天数或小时数(一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在当月全额工资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若职员在当月扣除病假工资,在上完“社保”后实得收入低于工资发放所在地当年企业职员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工资发放所在地企业职员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如职员当月又有事假,应从按工资发放所在地企业职员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事假工资。
2、事假
(1)职员请事假,必须至少提前3天报上级主管批准。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者按自动离职办理。
(2)事假工资的计算:
按实际所休工作日的天数或小时数(一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在当月全额工资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
3、带薪年假
(1)职员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
(2)职员工作任职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
(3)职员工作满二十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
职员休带薪年假,需至少提前七天报上级主管审批。公司可根据职员的岗位和公司业务安排,批准或不批准其休假请求,而在其它合适的时间安排其休假。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员,当年度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
(2)在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员,当年度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
(3)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员,当年度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
4、法定假日
职员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具体休息日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当年度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5、婚假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职员,可享受十天的婚假一次。(按自然天数计算,包含节假日)。职员需至少提前七天向上级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婚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婚假须在登记申领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未休完部分视为自动放弃。
6、产假
(1)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享有生育奖励假30天,剖宫产增加15天,每多1胞胎增加15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年假15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包含节假日。
(2)女职员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公司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配偶陪产假不属于生育津贴范围内,不得转嫁女方,工资由公司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
(3)*女职员,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做产前检查的员工可享有产检假,公司规定产检假不得超过11次或55小时。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员可享受哺乳假。具体是指女职员在产假结束回到公司后,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一直到孩子满一周岁为止。
7、计划生育假
女职员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职员需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工资发放原则同产假。
8、丧假
(1)职员的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经上级主管批准,可享有丧假3个工作日;
(2)丧假期间公司发放基本工资。
9、工伤假
受伤职员持医院诊断及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证明,由上级主管报综合部办理休假手续,具体制度按国家工伤休假的管理制度。
10、其他
如遇突发性质的强制放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如国家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因素等,放假期间公司发放基本工资。
十四、月度考勤统计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最晚下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综合部需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整理,并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根据公司相关的薪资规定和考勤情况制作工资表交公司财务部安排工资发放。
十五、职员加班
公司提倡职员在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由于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批准的加班,要做好统计,在当月发放加班费或在年末与奖金统筹考虑给予加班补偿金。
十六、员工奖惩
为增强员工凝聚力、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实行高效务实的激励政策,坚持奖惩分明,及时批评和实时奖励,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提倡制度优于权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奖励包括:针对具体事件的口头和书面表扬;物质奖励;评选和表彰先进等。
惩处包括:针对具体事件的口头警告和书面批评;罚款;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追究法律责任等。
十七、员工离职
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欲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本人要求辞职的书面通知。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签订承诺书、清退涉密载体、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财务审计。离职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财务和设备物品的结清等。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