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如果你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独资、合资、民营、私营、个体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我市城市、农村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报考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5年以上;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