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面上捡到的黄金应该归谁?
尽管该牧民捡到狗头金是一种奇遇,但是狗头金的归宿问题却存在着争议。
按照我国法律,文物、矿藏和埋葬物中的任何一类,都归属于国家。而从这块狗头金来看,它明显不属于文物,但是否属于矿藏还存在着争议。
首先是因为,该牧民在发现狗头金时,狗头金几乎是裸露在地面上的,而“几乎”是裸露在地面上,意味着它还有一部分埋藏在地下,因此是否属于矿藏还存在着争议。
但有一些人认为,虽然狗头金属于矿产资源,但是单独一块从地面上捡到,就不属于矿藏,应该归发现人所有。
还有人认为,捡到的黄金并没有任何开采行为,不属于侵占国家矿产资源,而是意外之喜,应该归属于牧民。
更为重要的是,有人认为如果捡到的黄金也归属于国家,那么下次再有人捡到类似的宝物,就不会再向外透露消息。而狗头金的价值远比纯金更为珍贵,如果有人再捡到狗头金或许就不会向外透露消息,而是偷偷熔成金块,而这也会损伤狗头金的价值。还有一种可能会导致狗头金流向海外,对个人和国家的损失都很大。因此应该归牧民所有。
不过,此次事件的争议重点在于:该狗头金是否属于矿藏。如果该狗头金属于矿藏,那么该牧民不仅不能保留自己捡到的矿藏,而且也不能出售。
如果不是,那么该狗头金就属于偶然发现的无主物,而非有意识勘测或者开采的矿产,应该归个人所有,牧民有权保留或者出售。
最后这块狗头金的归宿问题,并没有非常清晰,只是当地政府官员表示:如果牧民愿意卖,政府愿意按照市场同等价格收购,放在博物馆展出;如果不愿意卖,也可以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