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法院酂城法庭
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我结婚后,每月工资全部交给老婆
朋友到餐馆聚餐吃个烩面我也没钱
同事知道后,笑话我‘气管炎’
感觉很丢面子,也很苦恼
其实,我们两口关系挺好
老婆也勤俭持家
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想来咨询一下......”
“客人”如是说
酂城法庭赵先俊庭长娓娓道来、释法析理
《民法典》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维护平等、和睦
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一方没有义务
将收入全部交由对方管理
但如果是自愿,法律也不限制
遇到这样的问题
夫妻双方应该
在平等互爱的基础上沟通交流
把问题及时说出来
争取对方的体谅和理解
防止矛盾堆积影响夫妻感情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条延伸阅读
01
“老公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来源:永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