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红车超越正在超车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
4、从右侧超越前车的情况
图中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
5、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超车时撞上了对向车道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
6、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 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 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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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陋习导致事故如何判责
1、掉头车辆不让直行车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