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需要申领临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别看临时号牌小小一张纸
注意事项可不少~
注意核查临牌有效期限
购买新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注意:临牌到期后不可继续使用,要及时再次申领或更换正式牌照。
车辆登记后临牌使用有限制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正式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注意:收到正式号牌后及时按规定安装悬挂,三天后不能再使用临牌了!如果继续使用作废临牌上路,将面临200元并记9分的处罚!
现场申领临牌无需开车前往
车辆在未办理牌照或临牌已到期的情况下,是禁止驾驶上路的,而现场办理临牌也不需要开车前往。
部分车主误以为窗口办理临牌需开车,结果被处罚款并扣分。
如何办理临时号牌
渠道1
网上办
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并实人认证登陆后,在机动车业务办理类服务中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填写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渠道2
窗口办
窗口办理需备齐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
若委托代办需携带的材料:
为个人车主代办(或电子委托):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
为单位用户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最后
提醒各位车主
临牌不是“免罚金牌”
谨记不要有侥幸心理
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六盘水资讯
关于对六枝特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再次公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六枝特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六枝特区城区、郎岱镇、岩脚镇等相关区域的违停、卡口抓拍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3月29日
您的出行安全
是贵州交警最大的心愿
审核/刘垒 编辑/吴再成
主播/陈宝乐
来源/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