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那么狭路会车,
也要让勇者先行吗?
当然不是啦。
那么问题来了: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
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
应该遵循什么样的会车原则呢?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下面,
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图解。
有障碍的车辆,让无障碍的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