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共有50项交通违法,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其中,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7条,分别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4、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相比于2016版,2022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之前也属于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现在调整为一次扣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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