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低4s店不修理怎么办,车辆定损是保险公司还是4s店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3-05-21 12:14:45

人,总结了自己从亊车险工作20年来经历,站在被保险人的立场,谈谈个人看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发表意见、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一: 少赔

1,建议大家首选4S店维修。一般4S店与保险公司通常都有合作关系,维修金额跟评估金额差距不大,常规车辆几乎没有。保险公司与4S店会根据协议把赔款直接划付给4S店非常便捷,也不需要被保险人递交理赔材料,垫付维修费用。即使出现价格争议,也便于收集证据,厂家授权、维修清单、正规发票等等诉讼效力优于一般社会修理厂。

2,在普通修理厂遭维修价格发生差异,可能原因是保险公司的内部评估,会根据修理厂的类别,给出不同的工时、配件价格(是否合理暂不评论)。车主首先应该跟修理厂说明请他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去跟保险公司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跟保险报案电话说明原因,也可以书面说明,是哪些配件按评估价格修理厂无法买到。也可要求保险公司直接提供配件或配件购买渠道,也可以要求推荐正规的维修单位。(争议较大建议书面申请,请保险公司提供承保车辆的原厂配件,如果由于配件质量造成车主损失,需要保险公司和供货商承担责任。)

3, 如果争议太大实在无法解决只有诉讼。友情提醒:诉讼有风险。

二:拖赔

1,遇到拖赔一定要积极的问清楚原因,如果经办人拖拉,直接问理赔经理,不要犹豫等待,不要轻易的被忽悠,拖得越久越麻烦,保险公司也不希望案件久拖未决。

2,拖赔原因,可能是保险公司人员变动、材料找不到了,当时承保不严、车型等信息对不上,对案件有所怀疑、要求客户配合做一些涉及隐私的笔录,提供条款要求以外的材料,等等。

3, 引用保险法书面说明情况,交保险公司领导,催促办理。(《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三:拒赔

1, 我们经常遇到定损员过来,告诉我们不属于保险责任,意思他定损等等工作就不往下进行了。如果遇有这种情况,应当向他说明,建议他先行定损,正常走理赔程序。确实不存在保险责任的,请按照规定限期给出书面意见。(依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弄清保险公司所述理由、证据基础上分析案情,找出其漏洞、软肋。据理力争,直至诉讼。

如果我们遭遇保险公司少赔、拖赔、拒赔及时联系也许有意外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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