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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得知一审撤销处罚后不服判决执意上诉,二审判决撤销一审结果,好心司机顺路载人最终罚款2万,这是为何?
好心载人被罚2万,车主大喊冤枉
几年前,贵州一男子袁某因顺路好心搭载他人去市区,在途经某路段时,恰巧遇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正在实施路检。
到袁某车时,执法人员向袁某询问车载人员基本信息,袁某一概回答不出。鉴于此情况,交管部门合理质疑袁某利用车辆进行非法载客,并收取一定费用,具有违法嫌疑。
随后,对袁某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经营,并罚款2万元。袁某不服此处罚将执法部门吿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袁某并没有非法营运,遂撤销处罚,交通执法大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营运,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对袁某进行了处罚。
根据该案来看,在日常生活中,司机顺路载人去市中心虽然少有发生但说出来绝对是一件好事。但为何该案件中,好心载人的司机袁某却被交管部门认定为是非法载人?根据案件,让我们一一分析。
【律师说法】
一、拉载陌生人是否都为非法营运?
根据案情来看,执法人员是依据袁某对搭载人员的基本信息一问三不知,所以被合理怀疑袁某在开“黑车”,就有非法载客的违法嫌疑。
袁某的车辆明显为私家车辆,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是不得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
但在本案中,袁某一直声称自己是顺路,好心搭载他人,并未收费。确实在一审的判决过程中,一审法院也认为,乘客并未给袁某转账,也就不存在袁某与承载人之间存在交易或收取费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