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3年12月22日调整启用固定式违法抓拍设备。
1.调整启用新华道增盛路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方向;国防道增盛路南向北方向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2.调整启用S263唐曹线1公里 900米唐津高速桥下北向南、南向北方向的固定式公路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23)。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