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光灯是为了近距离照明,照明距离一般在50米以内,主要是用来看清眼前的道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远光灯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要远远大于只开启近光灯。不过一旦会车,一定要及时关闭远光灯,以下情况也不应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示廓灯也叫示宽灯,主要使用在傍晚或清晨,光线不是很差但不足以开启近光灯时,用以提醒其他车辆自己车辆的大小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