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
文章开始前,我先抛个问题:
在考虑不动产是写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你是自己或者和家人商量后做出决定的,对吧?
工作中,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因为份额没考虑好,导致孩子读不了书,银行贷不了款,还有的人不得不额外缴纳一笔高额的税费。
我们在确定不动产共有方式时,要考虑好哪三个方面的问题,怎么做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困扰,希望这篇文能给你带来收获。
一、产权人产权人,就是我们在不动产权证书上看到的权利人,在这篇文章中,与主题有关的产权人包括两类人:一是产权人的父母与子女;另外一种是产权人的兄弟姐妹。
第一种产权人,他们购买不动产的目的是,父母为子女结婚准备的婚房,他们考虑到孩子社会经验还不成熟,同时,刚参加工作不久,工资还不高,所以,不动产权证书上写父母以及孩子的名字。
第二种产权人,他们之间是兄弟姐妹的关系。
二、共有方式不动产的共有方式包括三种: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里我只说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最常见,好像很容易理解,但是,在后面我将要说到的案例中,却不是你想的那样。
按份共有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从两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哪些产权人喜欢用按份共有。
通常来说,在父母与子女以及产权人与兄弟姐妹之间设定按份共有比较常见。
二是用百分比来理解按份共有。
如果我们把完整的物权想像成一个圆,用百分比表示就是100%。假设产权人有三个人,父母与儿子,父亲30%,母亲30%,儿子40%。很直观吧?
现实中,为什么有人在设定共有方式时,会出问题呢?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它们都是发生在我们现实中的活生生的教材。
三、孩子读书要考虑共有方式的内涵小柳夫妻大学毕业后,凭借他们的辛苦打拼,在父母的资助下,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没多久,不动产权证书下来了,考虑到小柳的姐姐出了一部分房款,再说,大家都是一家人,不动产权证书上就写了他们三个人的名字,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
出乎小柳夫妻意外的是,当他们用不动产权证书为孩子报名时被学校告知,需要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夫妻的不动产份额大于51%的证明。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想:他们三个人,平均分摊,每人占有33.3%的份额,夫妻两个人加起来不就是66.6%吗?肯定大于51%啊。
但是,学校不是这样认为的。
他们想:夫妻是一家人,小柳的姐姐是另一个家庭,他们合起来各占50%。所以,夫妻的份额没有超过51%。
看到这儿,你觉得以上两个说法哪个更有道理呢?
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案例,它和按份共有有关。
四、父母为儿女购房,且为主贷人,如果按份共有,要特别小心老王为了儿子结婚,花费130多万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50万,其他的通过按揭贷款支付。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其中:父亲1%,儿子99%,父亲的想法很简单,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为孩子今后结婚买的,他的份额多点很正常。
只是,老王作出这个决定后,他没想到,银行、开发商和税务被搅在了一起。
(一)税务部门说,共有方式要先面签,再缴税
解释一下这句话。
父子二人缴税,税务部门要确定,每个产权人占有的份额是多少,然后,根据其名下的房屋套数来确定税率。
不太好理解,对吧,我打个比方。
父亲购买这套房子时,夫妻名下已经有两套住房,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加上准备购买的这一套商品房,就是第三套房子。
税务部门就按照第三套房3%的比例来计算契税,假设:
房款130万,乘以3%,契税额39000元,再乘以父亲占有的产权份额1%,需缴纳契税是390元。
看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税务部门要知道父子两个人各自拥有的房屋套数的原因了,同时,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开具无房证明的目的就在这里。
但是,税务部门只知道算税,却不关心老王能不能贷款。
(二)银行说,主贷人产权份额少于50%,我们收回贷款
要搞清这个问题,就要从贷款前后的两个时间段来看。
(1)贷款前后的两个时间段
1)合同阶段
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之后,大概过3-5个月左右(主要看楼房的形象进度),购房人就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后者将购房款打到开发商的监管帐户。
也就是说,在不动产权证没有出来之前,银行已经放款了。
2)办理不动产权证阶段
不动产权证办好之后,接着就要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需要银行与业主共同提出申请。当银行知道,主贷人的产权份额只占1%的时候,打死也不同意办理,原因不是明摆着嘛,房子的价值是130万,主贷人的产权份额只有13万,贷款的金额是80万,万一主贷人遇到风险,银行的债权怎么办?
3)银行收回贷款,开发商被卷了进来
抵押登记没有办好,风险就没有从开发商转移到银行。
这话什么意思?
如果购房者在抵押登记没有办理之前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月供,银行就要收回贷款,假设购房者没有偿还能力,开发商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大白话说,就是购房者没有钱还贷款,你开发商垫付。
问题就在于,老王的不动产权证已经办好了,在他的不动产份额只占1%时,银行不办抵押登记,就找开发商要收回贷款。如果老王把贷款还清,就要面临下面的情况。
五、税务部门说,减份额不退钱,增值税很重(一)减份额不退钱
按照正常的思路,税务部门将老王的儿子多缴的50%的契税钱退还给他,再将这笔钱用来缴纳老王名下增加的份额的契税钱,这样操作行不行?
税务部门说,减掉的这50%份额的契税钱不退,老王需要对多出的50%比例缴纳契税。
关键的问题还在后面。
(二)转移不动产份额,未满两年需缴税
像老王这样,银行要是收回80万贷款,除非他将贷款还清,再变更自己与儿子的产权份额,问题是:这样操作,直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因为上次契税发票上的时间与这次变更份额的时间跨度未满两年,他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大约为6.3%,不用算,想想都恐怖。
那么,在设定不动产的共有方式时,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六、在确定不动产共有方式时,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为小孩读书贷款购房
(1)夫妻两个人名字
合同上写夫妻两个人名字,符合学校、银行的要求,税务部门也是按照一家三口来确定房屋套数;产权共有方式为夫妻共有较为常见。
(2)夫妻加上亲属的名字
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
1)产权共有方式最好为按份共有;
2)按照我们本地教委的规定,夫妻名下的按份共有的产权份额大于51%,只要大于这个比例就行;
(二)主贷人产权份额的比重
主贷人的产权份额以及份额的比重要超过多少,这是贷款银行以及公积金都特别关注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提前与银行、公积金对接,把政策问清楚。
这件事什么时候就问清楚呢?我建议在你打算买房之前就问好。记住:置业顾问的话要去核实,不能全听。
六、结语我们在选择不动产共有方式时,由于贷款、孩子读书以及改变产权份额时需要考虑费用的问题,它们并不是出现在同一个时间点,同时,税务、银行、学校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各自不知道彼此的政策,导致业主在面临这个问题时,想解决却因为政策的限制而陷入被动。
这篇文章,我想分享的是,在设定不动产共有方式时,需要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要先谋而后动,在购房时就要想好如何划分不动产的份额,从宏观上去思考,微观上去操作,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我是如果你看到了这里,特别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