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随机笔谈话人生。※关注我!手把手带你好收房,收好房!※
我们大家千辛万苦买房置业,在经历漫长期待,终于迎来收房这一好消息。
那么,我们如何做好收房工作,杜绝问题房?从本期开始,我将带领大家详解收房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章 『交房那些事』:教你收房系列之一——证件篇
根据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完成后,需要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应证件才能交付。
这些证件跟我们日常商品包装上的QS标志一样,是开发商楼盘验收合格的标志,是楼盘交付的前提条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故业主们在收房前,一定要让开发商出示以下五个证件。否则,意味着开发商未完成商品房建设开发手续,该商品房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业主们可以拒绝收房,这并不违约,相反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们与开发商交涉甚至索赔。
这些证件,归纳一句就是“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一证一表,具体是指: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4、《房地产开发建设事项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5、《竣工验收备案表》。
前两书由开发商出具,第三书和一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出具,一表则是由城建档案馆在商品房建设验收完成并资料移交后出具。
以上五个证件依次环环相扣,只有上一个证件办理完才允许进入下一证件流程。
故事实上,开发商只要能出具一表,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也代表该商品房已经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成,可以交房。
以上五个证件中的一证一表可在住建系统网站上查询或者电话咨询查阅得到,以辨真伪。
下一篇,我将带领大家进入实操环节,如何全面检查商品房质量。
以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