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制目标
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利益,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新型财务体系。
2 范 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全部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
3 职 责
3.1 区域/子分公司财务部
3.1.1 财务核算管理
1) 负责编制区域/子分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建立并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数据,建立核算明细账;
2) 负责区域/子分公司日常办公费、后勤费用的核对和监控;
3) 负责编制、上报区域/子分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
4) 负责区域/子分公司固定资产的核对、监控和账务管理,配合资产的盘点。
3.1.2 费用管理
1) 负责各种工程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材料设备款)审核及支付业务,合理、有效控制目标成本(成本预算);
2) 负责各种销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代理费、销售提成)的审核及支付业务,合理、有效控制目标费用(费用预算);
3) 负责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待费、工资)的审核、报销、计提及摊销,合理、有效控制目标费用(费用预算)。
3.1.3 销售款及按揭管理
1) 复核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销售合同,办理各项收款手续,确保销售款准确、及时入帐,同时开据相应的收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或依据退房申请办理好各种退款手续及退款;
2) 负责按月编制销售台帐(销售明细表),及时、准确统计销售回款及应收帐款数据,适时监控应收帐款状况;
3) 定期与营销部核对应收及已收房款明细情况表,并及时传送应收帐款明细表并协助营销部催收。
3.1.4 税务事务管理
1) 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政策,负责区域/子分公司税务筹划,配合集团公司总体税务筹划;
2) 负责区域/子分公司的纳税核算、申报、税款缴纳等各项事务办理。
3.1.5 财务分析
1) 负责区域/子分公司的对内、外的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2) 参与区域/子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销售价格制定、调整活动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 负责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提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或建议,为区域/子分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 参与审核区域/子分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3.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
3.2.1 财务核算与资产管理
1) 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合并及上报;
2)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3) 负责集团公司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日常报销、会计报表的编制及审核;
4) 负责集团公司应收账款、借款及信用、现金、投资、资产等的核算和管理;
5) 负责审核集团公司本部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业务;
6) 负责集团公司资产盘点、计提、调拨审核和核销折旧账务处理;
7) 按照国家有关的会计及税收政策规定,合理、合规地处置资产盘盈、盘亏、损毁、报废等事项;
8) 指导和监督各区域、子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检查各区域、子公司权限内的款项收取、支付审核情况。
3.2.2 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
1) 负责制订集团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管理体系;
2) 负责汇总和审核集团公司经营统计信息,并定期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 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销售价格制定、调整,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4) 负责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提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或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 参与项目拓展工作,负责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测算。
3.2.3 税务管理
1) 负责研究国家税收政策,跟踪税收政策变化情况,为集团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提供税务筹划建议、寻求降低税务负担的机遇;
2) 统筹集团公司税收规划,科学核算,平衡盈亏及评价税务风险;
3) 负责集团日常税务工作,按时缴纳各项税金,向税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
4) 指导、监督各区域、子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控制不合理税收支出。
4 财务审批及付款
4.1 财务开支结算原则
1) 财务开支的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票、汇兑、商业汇票等;
2) 财务应严格按照开具发票及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来支付款,原则上不允许转付其他单位,如果对方单位开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方能将此款项转付给第三方。
3) 所有支出的原始单据须合法、合规,否则视为白条,财务有权拒付。
4) 凡不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签批的单据,财务不得受理。
4.2 审批权限
1) 董事长审批权限:土地款、单笔工程支付在****万元以上、单笔其它类支付在****万元以上,以及计划外资金的审批;
2) 总裁审批权限:单笔工程支付在****万元以内、单笔其它类支付在****万元以内的审批。
4.3 借款分类:
1) 行政管理支出:用于购买物品、支付餐费、住宿费、修车费、机票费、汽油费、电话费等;
2) 出差借款:含往返车、船、机票和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天数、补助等;
3) 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种规费,原则不允许借款,可走付款申请;
4) 征地拆迁、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款等工程款,原则不允许借款,可走付款申请。
4.4 额度限制:各区域、子公司、中心的因公借款在****万元(含****万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区域/子公司/中心总经理、分管领导、主管会计、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依次审批后借支;单笔****万元以上的需经董事长审批,冲销借款时审批程序同上。
4.5 备用金、借款、付款审批
4.5.1 每笔借款及报销的费用要严格执行总裁审批后的月用款计划审批,超出计划部分需详细表述追加计划的理由,追加用款计划需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审批后可列入月度资金计划。
4.5.2 借款发生后5日内(出差借款按回保定算起),按报销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报销者,每逾期一天,扣罚报销金额的5%。
4.5.3 备用金的借用,因工作需要一般工作人员可借****元,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借****元,总裁、区域/子公司/中心总经理可借****元,备用金于年底必须还清。
4.6 工程款支付审批
1) 付款发起部门:负责提出进度形象审批和付款审批申请,审核相关进度形象及其资料的真实性;
2) 成本:负责核算工程量,根据进度审批进行产值确认,对照合同要求审核付款要求、金额、比例、各项资料是否齐备、业务手续是否合规等;审核所付款是否在成本控制范围内;
3) 审计:审查流程及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财务:审核付款要求、金额、比例、财务资料是否合规、各项手续是否齐备;审核所付款项是否有计划、是否在预算范围内;
5) 执行集团公司网上审批流程。
5 往来款管理
5.1 应收账款
5.1.1 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必须清楚。应收账款是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非因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不应列入应收账款。
5.1.2 应收账款的入账必须及时,一般应以交易发生日或销售收入确认日作为入账时间。
5.1.3 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
5.1.4 应收账款分析表的编制:每季至少一次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每年4次。在表中列出应收客户名称、应收账款原因、金额、账龄、回收可能性评估等内容。
5.1.5 应收账款的核实:应定期(每季一次)不定期地与客户核对。
5.1.6 应收账款的催讨:应收账款的催讨责任应落实到业务经办人,应彻底杜绝应收账款无人知晓、无人负责、让对方长期无偿占用的行为。防止应收账款的催收期超过诉讼时效。
5.2 预付账款:购进货物、接受劳务而预付给供应方款项所产生的企业短期债权。
5.2.1 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要严格按合同(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支付。
5.2.2 预付账款其他管理事项参照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 应付账款: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称为应付账款。
5.3.1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当货物与发票账单同时到达,应付账款在货物验收后,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当货物与发票账单非同时到达,且两者间隔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以收到发票账单为准。
5.3.2 对竣工工程的决算,必须实行“工程决算书”会签制度,无遗留问题、各部门签字后,方能办理财务决算支付工程款手续。在支付应付工程款时,必须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后需支付时,必须填写“竣工结算审批单”、“质保金审批单”,无遗留问题、各有关部门签字后,财务方可支付。
5.3.3 “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的编制:财务应及时编制“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并定期同销售部门、成本部门核对“销售收款台账”、“合同台账”、“应收应付台账”。
5.3.4 应付账款的核实:财务部门应定期(每半年一次)、不定期地与客户对账。
5.4 预收账款: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个人预先收取的购货订金或全部、部分货款。
5.4.1 预收账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及时入账。
5.4.2 预收账款在项目竣工决算或财务年终决算时,结转收入。
5.5 其它往来款
5.5.1 非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其它往来款。
5.5.2 其他往来款的管理,参照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方式执行。
6 固定资产管理
6.1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
6.1.1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且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
6.1.2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
6.1.3 固定资产的确认由财务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进行界定。
6.2 固定资产管理分工
6.2.1 实物管理部门:
1)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家具、公务车辆、复印机、空调、IT设备、电脑外的其他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维修管理及相关保险工作均由总裁办负责,尤其应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数码器材加强管理;
2) 电脑、IT设备,由IT负责维护。
6.2.2 各管理部门的职责:
1) 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申购报批、调拨、出售、报废、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指定专项保管人等工作,同时按照分类管理职能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相关的权限和流程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申购、调拨、维修、出售、报废履行相关的调查、审核和报批职责;
2) 新购置固定资产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各种出厂证明、技术资料、保修证等相关资料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管理、及固定资产的确认、记录、计量、报告等会计核算;实施固定资产监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保持账、物、卡一致;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保管、维修保养、购买申请、验收、盘点等工作。各公司财务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6.2.3 公司财务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盘点,实施监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保持账、物、卡一致;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年中、年末时会同实物管理部门汇总整理各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并接受审计监察部的监督检查。
6.2.4 对有专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办法,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于公用固定资产,由总裁办负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报清单到财务部门。
6.2.5 公司应及时将竣工的自有物业“房屋产权证” (包括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其他项权益证)办理完毕。自有物业包括:1)购物广场、商业广场;2)酒店;3)配套商业用房;4)公司办公用房;5)会所;6)幼儿园;7)锅炉房等。
6.2.6 公司办理完成的任何一项“房屋产权证”,经办部门应于完成办证的当日,将产权证交付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保管、归档,编制保管目录上报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6.2.7 凡使用产权证原件进行抵押,担保或办理其它业务时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保管部门方可办理产权证原件的出借手续,同时做好产权证的使用记录。产权证使用完毕,须及时归还保管部门。
6.3 固定资产的购置
6.3.1 审批程序:凡需购置资产的部门,均需填列《资产购置申请表》(属于资产更新的,应同时提交《资产处置审批表》,对旧资产提出处置意见,经区域、子公司、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购置。
6.3.2 资产的转让、报废亦按以上规定办理。
6.4 固定资产折旧
6.4.1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分类折旧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按5%计算。
6.4.2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照附表中的规定执行。
6.4.3 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公司财务部门会同总裁办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盘点,实施监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保持账、物、卡一致;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年中、年末时会同实物管理部门汇总整理各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并接受审计监察部的监督检查。
6.4.4 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时间:每年6月、12月中旬,分别以5月31日、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成立由总裁办牵头,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参与的资产清查小组,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盘点,通过盘点清查,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由总裁签字确认存档。
6.4.5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单独设立台账并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7 费用报销管理
7.1 每周二、四为报销费用报销出款日,每个月25日为月度报销最后出款日(节假日顺延至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每月25日-次月3日为财务结账期不予出款。
7.2 差旅费用报销
7.2.1 差旅费实行“先请示后出行”的方式,在出差之前先行申请,填报差旅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出行。
7.2.2 职级核定将依据集团人力资源发布《岗位任命通知》为准,实行分级报销标准。
7.2.3 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实行标准内凭票报销的原则(火车(含动车、高铁)飞机、轮船费等)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实行分项计算。
7.2.4 各区域、子公司、中心等发生的差旅费实行预算内管控原则。按照集团公布的《年度经营指标工作计划》控制。
7.2.5 各区域、子公司、中心负责人为差旅费批办、审核和控制直接责任人,各核算单位负责差旅费总体控制和审核管理责任。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各级领导管理责任。
7.2.6 各职级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如下:
1) 预算内、外出差费用,按照预算内、外审批流程分别提前审批;
2) 出差需要乘坐飞机时,尽量提前预定机票,合理节约机票费用;
3) 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4) 不符合规定乘坐飞机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裁、副总裁或各区域、子公司、中心总经理批准;
5) 不符合乘坐飞机的员工,自行乘坐飞机的相关费用按高铁/动车费用比照个人最高乘坐标准内报销;
6) 公务用车无法派遣的情况下:员工出差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应选择机场巴士或地铁,最高限额单乘30元内凭合规票据报销;
7) 乘坐火车路途时间超过10小时可以购买硬卧火车票。
7.2.7 住宿规定:
1) 各职级员工的住宿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