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条件是进行小区规划设计的依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单位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包括:
1.小区建设用地的现状地形图,该地形图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2.根据住宅小区的性质和所处地段条件提出的拟征用地范围,即划出用地红线。
3.综合向各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后提出的综合性意见。
4.该建设用地的外部限制条件,包括山、水、地形和四邻的建设情况及空间环境要求等。
5.提出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位置,路幅及其规划要求。
6.提出规划设计要点,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层数、高度、体量、红线退让要求和地下管线走向,绿化要求以及其他控制事项。
7.其他有关的特别要求,如人防,净空限制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建设用地单位发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以便以此为依据进行住宅小区规划设计。